篇一 :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一、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2.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2 公章、财务章、发票章,由行政部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3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人事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

2.4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3、公司印章的启用

3.1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行政部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3.2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部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4、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4.1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4.1.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4.1.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4,1.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1.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4.1.5公司章程、协议。

4.1.6员工调动。

4.1.7员工的任免聘用。

4.1.8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4.2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4.2.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4.2.2各类经济合同等。

4.3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4.4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5.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5.1公司总经理

负责合同章、行政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5.2公司副总经理

负责分管部门授权范围内的印章使用监督工作。

5.4印章管理员

5.4.1负责印章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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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印章管理规定

1.0 目的

为加强重庆分公司印章管理,维护公司印章的法定权威及使用效用,特制订本规定。

2.0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分公司本部各部室及各客户服务中心。

3.0 职责

重庆分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印章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定的实施。

4.0工作内容

4.1 本规定所指的印章,指重庆分公司的印章以及客户服务中心的印章。

4.2 重庆分公司的印章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印信凭证,包括“金碧物业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印章,简称“重庆分公司印章”。

4.3 客户服务中心印章指公司在经营管理中使用的一种不具法律效力的内部业务

印信凭证,包括恒大华府客户服务中心、恒大城客户服务中心、恒大金碧天下客户服务中心、恒大名都客户服务中心、恒大绿洲印章等,简称公司业务印章。

4.4 印章的启用与停用、销毁

4.4.1 印章启用(包括旧印章换用新印章)。由拟启用印章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行政部

审核,呈重庆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向地区公司领导申报、刻制。印章刻制后,由重庆分公司拟发印章启用的文件知会各相关部门后启用。

4.4.2 印章停用。由拟停用印章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行政部审核,呈重庆分公司领导审批,并由重庆分公司拟发印章停用的文件知会各相关部门后停用。

4.4.3 印章销毁。印章停用后,统一交回行政部销毁或封存,由专人填写《重庆分公

司系统印章启用、销毁登记表》,并在重庆分公司客服监察监督下销毁。

4.5 印章使用及适用范围

4.5.1 重庆分公司印章适用范围:重庆分公司所有对内、对外发文;以重庆分公司名

义与业主签署的《物业管理服务公约》、协议等有关法律性文件;重庆分公司对外

规范性的法律文件。

4.5.2 客户服务中心印章适用范围:客户服务中心对内、对外发文;经重庆分公司领导同意签署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客户服务中心各种业务信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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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印章管理规定

印章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严格控制公章、财务专用章、行政人事专用章、管理处专用章、等及相关 印鉴使用范围,增强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同时规范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进一步完 善公司印章的管理程序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所牵涉的印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 上海XXX商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

章、部门章;

2.2 上海XXX商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印章(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

#5@p专用章、银行预留的法定代表人印鉴章等)。

2.3 各物业管理处(专用)章;

2.4 日常工作中,为规范书写或避免过多的重复书写而使用的方章;

2.5 因工作需要使用的私人印鉴章。

3.职责

3.1 行政人事部负责编写《XXX经营公司印章管理的规定》,并按本规定归口管理,

同时负责本文件的编制、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监督和解释工作;

3.2 行政人事部负责2.1 条印章的日常管理工作;

3.3 行政人事部负责2.1-2.5 条印章的刻制工作;

3.4 各管理处的相关部门负责其管理处印章的管理工作。

4.要求

4.1 申请和批准

4.1.1 刻制印章必须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附表一),填写申请人姓名、刻制印章

的理由、要求和样式(所刻印章的尺寸、文字)。

4.1.2 申请人报本部门经理签署意见,之后,由行政人事部出具意见,报主管副总经

理审批,最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具体刻制工作。“印章刻制申请表”一式二联, 第一联由行政人事部存档,第二联交采购员完成印章的刻制,并设立专本备案 登记。

4.2 领用和保管

4.2.1 采购人员完成印章刻制后,交于行政人事部验收,行政人事部根据印章的内容,

决定其日常管理的部门/管理处,由授权相关部门/管理处专人领用和保管;

4.2.2 上海XXX商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章、行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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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印章管理规定

XX公司化学建材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规定

为使公司及各部门印章的使用与管理更规范化、制度化,有效规避企业风险,维护企业利益,杜绝违法行为发生,明确印章使用程序和范围,特制定本规定。

一、印章种类

1、公司章: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

2、公司法人代表章(公司法人代表银行印鉴章);

3、部门章: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印章。

二、印章的管理

1、公司章和法人代表章为重要印章。

2、重要印章的管理原则是:“分开保管,专人管理”。印章保管人应确保印章的安全,印章使用应经严格的审批手续。各类印章的保管具体责任人:

A 公司法人代表章(公司法人代表银行印鉴章)由财务部负责人保管;

B 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门负责人保管;

C 公司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支票由出纳保管);

D 各职能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

3、印章保管人出差或休假时,须另行指定人员代管,公司章必须报公司领导同意,部门章必须报分管领导同意。

4、印章保管人如有工作变动,应在公司领导在场情况下办理交接手续,并由行政部门做好交接记录和备案登记。

5、印章应妥善保管,如不慎损坏或遗失,应在第一时间按程序报批,并提交行政部门进行更换及声时作废。

三、使用印章的程序与规定

(一)公司印章使用程序

1、各部室需使用公司印章时,盖章申请人必须填写《印章申用审批表》。

2、盖章申请人填写《印章申用审批表》后,连同所需盖章的文件样张交其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核。

3、分管领导签注审核意见后,盖章申请人将《印章申用审批表》和需盖章文件样张报公司领导审批。

4、公司印章使用审批流程:经办人办理印章使用申请→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分管领导审核→公司领导审批→保管人盖章并备案登记。

(二)部门印章使用程序

1、各部室需使用部门印章时,盖章申请人必须填写《印章申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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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集团印章管理规定

集团印章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规范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的印章管理,防范经营管理风险,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房地产类子公司。

3.本规定中的印章是指集团及子公司的公章、合同章、法人代表名章、董事会章和部门章。财务印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5@p专用章及各类结算专用章等)的管理按集团财务管理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4.印章由集团总裁办公室(以下简称“总裁办”)、各子公司行政部门负责管理,集团总裁办对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实施统一制度建设、人员培训、督察考核等常规管理。

二、印章管理员

1.印章管理员是履行印章管理职责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印章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财务人员不得兼任印章管理员。

2.印章管理员实行“AB角”制度,即在印章管理员因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开岗位较长时间时,由备选人员担任临时印章管理员,行使印章管理员的职责。

3.印章管理员平时应对临时印章管理员做好印章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的培训。印章管理员对临时印章管理员的印章管理及使用承担连带责任。

4.印章管理员及临时印章管理员由各公司选报,各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门填写《印章管理员选报审批表》(附表一)后逐级上报,由集团董事长批准。子公司不得自行任命或撤换印章管理员。

5.印章管理员及临时印章管理员须在《印章管理员选报审批表》上与集团签订责任状以明确其职责,印章管理员上岗前应学习本办法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接受总裁办开展的岗前培训。

6.印章管理员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向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门做出书面承诺,对其在担任印章管理员期间未记录于《印章使用登记簿》的用印,愿意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离任和接任的印章管理员应在《印章使用登记簿》封面上签名交接,并注明交接日期。

三、 印章的刻制和缴销

1、严格按照《印章刻制、缴销申请表》(附表二)的要求,写明印章刻制的原因、使用范围、样式、尺寸等内容后逐级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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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规定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规定

一、为加强我公司印章、印鉴管理和使用,保障我公司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和集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印章指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各单位依照规定履行职责,用于公务和各种经营管理活动的公章,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类业务专用章及印鉴,以及用于公务的公司领导名章等。

三、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各单位的印章刻制、建档、变更、缴销等管理活动。

四、公司印章刻制的种类、规格由公司办公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井实际情况办理。

五、印章刻制单位须持公司党委组织部门成立机构或更名的文件提出申请,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持批件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刻制。

六、因机构合并或变更名称的,须先交回旧印章,经办公室印发启用和废止印章的文件后方可领用新印章。

七、因机构撤销或合并的,应及时将全部印章交回办公室封存。任何人不得私自带走、留存、转移和销毁印章,坚决杜绝印章的丢失、毁损和非法使用现象。

八、各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分别是本单位党支部、行政印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印章、印鉴由政治上可靠的专人负责保管,印章应存放在安全、有保密设施的地方。

九、各单位、部门印章仅限公司内部使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有对外业务严禁使用。相关部门需对外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调查函等,应由公司办公室审核同意。

十、公司公章和领导名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公司办公室,由专人负责保管;各单位、各部门公章存放和使用必须在其办公场所。

十一、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公司公章的,应按程序报请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准,经办公室主任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携带者要妥善保存印章,严格按规定的事项用印,不得擅自用于其他事项,同时要按时归还;各单位、各科室公章外用时,必须报请分管领导批准,经同意后,由管章人员携带使用。

十二、实行用印审批、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用印程序。由用印单位(部门)在“使用印章审批表”上加盖单位(部门)公章,并填写用印事由后报批。公司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员根据审批意见办理用印手续并编号登记存档。各单位、各部门也要按此审批程序使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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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关于下发《印章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印章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分公司:

为规范**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对公司印章的管理,防范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规范有序地开展,特制定《印章管理办法》(见附件),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印章管理办法》

  

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销毁等过程的管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规范有序地开展,防范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印章的管理部门为总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拟定公司印章相关管理制度,以及监督公司印章的使用管理。

本办法适用于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

一、印章的种类

第三条  印章种类

(一)  公司印章

1、公司名章;

2、法定代表人印章;

3、合同专用章;

4、财务专用章;

5、发票专用章;

6、人事专用章;

7、财务负责人名章。

(二)  分支机构印章

1、公司名章;

2、合同专用章;

3、财务专用章;

4、发票专用章;

5、人事专用章;

6、财务负责人名章。

(三)  业务类印章

1、代理人合同专用章;

2、代理人执业证专用章;

3、代理人服务专用章;

4、收、付款专用章;

5、运营服务专用章。

二、印章的刻制及领用

第四条  总公司印章的刻制由总公司人事行政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刻制和备案;分支机构印章的刻制由分公司人事行政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刻制和备案;业务类印章由总公司人事行政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刻制。

第五条  各单位因名称变更、合并等需要更换公章的,提交换刻公章申请,经总公司人事行政部初审,总裁室批准后,办理刻章手续,同时要对原公章采集印模、注明使用截止日期后交相关部门销毁或交回总公司人事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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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1.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刻制、发放、保管、使用,以及停用和作废,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印章的定义 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布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以公司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2.公司印章的种类

2.1公司公章 公司按法定程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在所在地公安部门登记备案,对外具有法人效用的公司正式印章。公司公章名称为“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图形为含五星的圆形。

2.2公司业务专用章 代表和行使某项专业内容和权力的印章,包括人事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报关专用章等。

2.3公司钢印 用钢材制作,加盖于各种证件,等同于公司正式印章。

2.4法人章 刻有公司董事长名字具有法人效应的法人专用章。

2.5总裁或总经理章 刻有公司总裁名字的印章。

2.6事业部章 刻有公司各事业部名称,含五星图案的圆形印章,事业部章不具备法人效力。

2.7总裁办、中心、部门、各事业部办公室方形章 刻有总裁办、中心名称、部门名称、各事业部办公室名称,只对内使用的方形章。

2.8其它专用章 因工作需要代表公司对外行使某项专业权力的圆形印章,包括法律办公室章、基建办公室章、培训中心章、工程部章、标准化专用章。增刻此类印章的申请必须在申请时列明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9戳记 带有标识性的印章,常加盖在显要位置上,起提示作用。如“急”、“秘密”、“绝密”等字样。

3.公司印章的申请与刻制、废止

3.1申请 必要的业务用章:支出合同、销售合同、财务、人事用章可以书面形式向总裁办行政部提交“刻制印章申请表”。(附件二)申请表必须由部门领导与主管三层领导确认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其他印章申请应严格控制。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