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上海站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铁路配套管理用房工程
消防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情况汇报
铁路上海站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铁路配套管理用房工程位于上海闸北区大统路以西、永兴路以南,建筑面积为24303.2㎡。本工程地下一层,地上11层,建筑高度为49.25m。
本消防工程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给水及室内、室外消火栓系统;湿式自动喷火灭火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烟排烟及通风系统。
本工程从20xx年x月x日开始施工到20xx年x月底施工基本结束。 消防工程由上海市第二建筑公司施工,我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铁路配套管理用房工程的施工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理。
我们监理部依据国家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公安部提出有关消防的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及上海市消防局的有关规定在本消防工程编制了“铁路上海站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铁路配套管理用房工程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按照本消防工程的专业特点,规定了监理工作的流程,控制要点及目标值,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作为指导本消防工程规范化开展监理工作的依据。同时监理单位也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本消防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消防设施调试方案。
我监理部严格执行消防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制度。我们在消防产品和有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安装前认真地核查了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按照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通字[20xx]38号文“关于加强消防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根据GA588-20xx《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程》及消防产品的国家标准及国家公共行业标准,严格执行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我们主要做了下列工作:
(一)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消防产品合格证书并进行认真复核。
1.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型式认可制度的消防产品应分别提供认证证书或
型式认可证书及发证、换证检验报告。证书要通过年检。
2. 实施强制检验制度的消防产品应提供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中心的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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