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问题是社会问题。妇女儿童权益的保障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也是一个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标志。从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确立和全面实施,60年来,妇女发展已充分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家庭等方方面面。在××,实现男女平等早已被提到 了依法维权的高度,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构建社会化妇女维权工作机制、建立妇女维权工作网络、成立巾帼司法顾问团、开辟维权热线,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重视、部门分工负责、妇联组织协调、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有效地保障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和谐旋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重视下,我市妇女维权工作,从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力量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积极构筑起社会化维权机制和维权网络,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牵头、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广大妇女创造了平等参与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优越环境。
(一)社会化成为新时期妇女维权亮点
积极探索社会化的维权工作,构筑社会化维权工作体系,
为维护妇女为发展注入和谐旋律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是充分发挥社会化维权优势,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妇女维权效能的重要举措。
××市妇女维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20xx年,就组建了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委副书记李树国任协调组组长,公安、司法、政法等19个部门组成的××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各县(市)区也相继成立,对有关妇女儿童权益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进行协调处理。目前,已经处理了10多件社会影响大的妇女侵权案件,使妇女儿童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各级司法部门与妇联联合建立了妇女法律服务、援助机构。建立了市、县(市)区、乡(镇)街、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四级妇女儿童信访投诉中心,开通了妇女儿童维权热线12条。全市100%的社区、90%以上的村都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站;各市、县区法院先后设立了34个“妇女维权席”,8个“妇女维权法庭”, 有84名妇联干部被聘为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审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案件;各级妇联组织与司法局联合设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在10个律师所建立“妇女儿童法律服务站”,帮助贫困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帮助,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市妇联与市卫生局、市司法局联合建立“××市家庭暴力验伤中心”,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有力的证据;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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