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
20xx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工作部署,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新阶段扶贫开发新任务,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全年扶持了近102万贫困人口,稳定解决了33.4万人的温饱问题,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中央和自治区各级用于扶贫开发的投入总计16.7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0.96亿元,自治区财政本级配套1.93亿元,盟(市)旗(县)级配套3.83亿元。
(一)整村推进项目安排资金29820万元。启动新一轮整村推进工程,安排2982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在全区366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启动实施了新一轮整村推进项目,提高了投入水平。项目受益总户数10万户、20万贫困人口,人均增加收入600元,有力的推动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产业化扶贫基地建设项目资金15739万元。坚持政府主导,创新产业化项目分配方式,探索产业化扶贫新形式,坚持项目到村到户,重点支持现代设施农牧业、扶贫龙头企业基地建设和经济合作组
织发展,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引导贫困地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促进贫困农牧户增产增收。通过项目评审,重点在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旗县、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牧区及革命老区安排产业化扶贫资金15739万元,落实项目202个。项目全部落实到贫困嘎查村,极大的促进和带动了贫困嘎查村产业的发展,有效地提高了农牧民的收入。
(三)连片开发项目投入资金8500万元。围绕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实际,以改善连片特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为突破口,编制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项目考核验收办法(暂行)》,20xx年安排75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继续组织实施20xx年已经启动的15个集中连片开发试点项目,并进行了阶段性检查,根据检查情况下达了《20xx年连片开发试点项目20xx年实施计划》。对兴安盟乌兰浩特市“葛根庙镇集中连片试点项目”和通辽市“科左中旗集中连片试点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和评审,确定安排了兴安盟连片开发项目资金1000万元。通过政策倾斜、机制创新,进一步探索财政扶贫资金与盟市、旗县级部门涉农涉牧资金集中整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新路子,探索特困片区经济发展与扶贫攻坚的新途径,促进特殊困难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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