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创新 规范运作
全力助推项目提速建设
北岸开发区财政局
20xx年x月x日
北岸开发区项目多,项目建设一律依托市级平台进行“阳光招投标”,为了破解项目前期滞后问题,20xx年x月,开发区成立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中心坚持“规范、有序、平稳”的运行方针,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严密进行,助推项目提速建设。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开发区财政评审中心共完成审核财政性投资工程项目21个,财政性投资工程项目送审金额10887万元,审后金额10527万元,核减金额360万元,平均核减率为3.31%。其中:预算评审项目18个,送审金额10336万元,审后金额10014万元,核减金额322万元,平均核减率为3.11%;结算评审项目3个,送审金额551万元,审后金额513万元,核减金额38万元,平均核减率为6.95%。现将评审中心规范运作的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分级管理,有序开展评审
工程造价在5-30万元的工程预(结)算项目由业主直接委托经财政部门备案认定的助审机构进行审核;30万元以上的工程预(结)算项目由财政评审中心负责。
二、把握环节,规范开展评审
通过规范财政评审的工作环节,增强财政评审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实现高效运转、阳光运作,确保公正、公平。收件:收件人员对建设单位所送审的资料进行检查,基本齐
全的接收并登记,不齐全的退回建设单位补正,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抽签:收件登记后,由我局局长、副局长、评审中心负责人进行抽签,第一轮抽签确定抽签人,第二轮抽签确定助审机构,并由参会人员签署抽签情况记录表;送审:在确定助审机构后通知该助审机构收件并签署送审签收单、工程评审服务承诺书;审核:助审机构收件后,对于尚需进一步补充的资料、澄清确认的问题由评审人员向评审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由评审中心向建设单位发出联系函,并要求建设单位及时复函;现场踏勘:根据项目评审的实际情况,必要时评审中心项目负责人向中心负责人汇报,组织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形成相应的会商纪要;初审核对:评审人员根据会商结果对造价进行调整后,要求建设单位、预算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对初审结果进行核对确认,若有疑议需进行会商核对,并调整审核结果,直至无任何疑议。三级复核:助审机构评审人员将审核结果提交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复核人员核对后有修改的,将修改情况送评审人员进行审核修正。其中助审机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复核人员,评审中心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复核人员,我局副局长、局长为三级复核人员;出具结论:评审中心项目负责人向建设单位发出复核后的工程审核确认书。在概(预)算审核中,由建设单位和预算编制单位再次进行核对,签字盖章确认后报局长审批出具招标用的工程预算书,评审中心将审后预算书等送交建设单位。在结算审核中,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核对,签字盖章确认后报局长审批出具审核结论书及文件,评审中心将审核结论书、文件等送交建设单位;归档:工程项目审核完成后,由中心项目负责人将工程项目所有的评审资料按规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