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从操作层面来看,对学生的评价主要由实验教师来完成。这种评价是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的。我们在课程标准的指导下,制订可操作的评价标准,支持教师系统地开展对学生的评价。此外,还提倡教师给学生提供机会进行自我评价,促使他们对自己的学习过程进行回顾、反思和评价,培养他们学习的主动性和对学习负责的态度。
1.明确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
评价工作的第一步是明确对学生学习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制定这样的标准时,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还要注重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基于这一考虑,我校制订的学生学习目标包括学科学习目标、语言学习目标和一般性发展目标三个方面。 ——学科学习目标
各学科课程标准对本学科的学习目标作了清楚的描述。操作中,我们对这些目标按a.学生的表现可作为典范;b.学生能够胜任各种任务;c.学生的进步明显,但并不能充分地胜任各种任务;d.学生处于提高的初步阶段,水平仍然较低;e.学生没有进步的表现这五个等级进行评价。对于每一目标在各等级上的表现,我们要求教师搜集一些实例,来判断自己的学生在各类目标上所达到的水平。
——语言学习目标
我们参照英语课程标准的要求,对照实验目标,在双语实验过程中考虑了语言技能、语言知识、文化意识、情感态度、学习策略等5个方面的学习目标,以此贯彻课标中1-4级(初中、小学阶段的英语教学目标)的标准。
——一般性发展目标
双语教育改革应当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面向全体学生,加强思想品德建设,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以及对自然和社会的责任感,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基。
根据这样的要求,我们在实验过程中不仅考虑了学生的学科学习目标、语言学习目标,而且还考虑了学生的一般性发展目标,主要包括:学会学习的技能;扩充并整合知识的能力;沟通技能、思考和推理的技能、合作技能;个人与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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