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收工作总结思考
在##的第4年,历经大大小小的案件处置,涵盖了公司所有类型的业务,现就问题资产清收作一个全面的思考总结。
清收工作从宏观上可以分为两种工作模式:一、诉讼。二、非诉讼。但实践中,往往是两种方式相结合,但根据实际情况侧重点有所不同,如何运用能达到一个比较理想的效果,是需要我们案件经办人员的经验判断。两种方式无所谓孰优孰劣,在具体操作中往往是非诉讼手段前置,所谓“先礼后兵”。经此阶段,债务人尚未达到我司的预期目标时,一般将会提起诉讼,采取查封、扣押、执行等强制措施,进入相对的“激烈”对抗期,但也不是绝对,以个人经验来说,让对方处于一种压力状态,但双方又不缺乏沟通,是比较理想的清收环境。 下面我以办案流程为主线进行详细展开。
一、非诉讼手段前置必要性
非诉讼手段往往用在客户刚发生违约不久之时,较之于诉讼,从情感上易于被违约客户接受,实际操作中我们又明示或者暗示后续诉讼查封的可能性,从而对方内心又有一种压力感,同时又有一种“感激”我司的手下留情,为双方的谈判、沟通产生一种微妙的影响。当然,实际操作中,是否明示暗示诉讼查封仍是要视情况而定。因为非诉催收本身也能独立成为一种催收方式。下面就非诉手段前置的必要性作如下总结:
1、运用得当,可以避免诉讼程序常有的时间长、成本高、执行难
1
的困局。
2、客户此时为了证明自己还款能力充足,往往会主动或者被动提供一些我司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比如另外省市的房产、土地、应收账款、货款等。
3、有利于加固措施的采取,我司的项目金融业务往往前期来不及做实抵押,如抵押物释放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答应一段时间作为还款期限,但前提是将释放的抵押物转抵我司,达到一种债务人将银行债务转到我司,抵押物也应转移的理解。此外,我们此时提出增加保证人担保等要求,客户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还是极有可能达成的。
4、有利于维护客户关系。我司广角业务系统客户资源是一项宝贵的财富,发生违约后我们首先要判断违约的原因,企业的基本面是否正常,能否继续合作的可能性,如果直接诉讼,从情感因素上讲对客户是一种伤害。如果对方在自己的还款承诺期届满后仍然未还款我司再进行诉讼,对方也较易接受,为后期继续保持有效沟通打好基础。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