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总结

20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总结

xxxxxxxx分局

二〇一〇年x月二十九日

xxxxxxx局

关于20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总结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x月x日,市局以渝食药监食监[20xx]30号文件下发《关于印发“重庆市20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计划”的通知》,巫溪县分局认真学习通知内容,严格按通知要求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题研究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分局收到市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计划”的通知》(渝食药监食监[20xx]30号)文件以后,先后召开了分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我县20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就我县20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二、成立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领导小组。分局局长和副局长分别为组长和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场监管人员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职责;明确了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情况的汇总和上报的经办人员。

三、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其内容包括:明确抽样范围,确定抽样种类,把握抽样数量,强化抽样质量,落实抽样责任,严明抽样纪律。坚持依法、科

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城镇区域与农村区域覆盖抽样相结合,二是大中型餐饮企业与小型便民饮食店抽样相结合,三是中餐餐饮服务消费与火锅餐饮服务消费抽样相结合,四是对外公众餐饮消费与对内学生职工食堂用餐抽样相结合。

四、提前完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180批次。从11月x日到12月x日,集中10天时间,先后深入城厢、凤凰、上磺、文峰、下堡、徐家共6个片区,在全县具有代表性的61家餐饮单位抽取样品180批次,其中产品类140批次,包括凉卤菜27批次、植物油29批次、火锅底料21批次,豆制品28批次,现场配制饮料9批次,腌腊制品26批次,非产品类40批次,包括消毒餐具20批次,餐饮工用具20批次。全面完成了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达的20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样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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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20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总结报告 2

2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总结报告

项目完成单位: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黔南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报告编制时间:20##年11月20日

摘要:

为加强黔南州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评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质量,及时发现和查处不合格食品,预防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20##年度监督抽检工作,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等为重点,覆盖各类餐饮单位(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共抽检91户次,抽检熟肉制品(卤肉)、非发酵豆制品(豆干)、辣椒酱(辣椒粉)、米粉、煎炸用植物油、食用油、凉拌菜、盒饭、泡菜、餐饮具、蛋(鸡蛋、鸭蛋)11个品种共200个样品,所抽样品由黔南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截止至20##年11月15日,完成检品检验共200批次,合格175批次,合格率为87.50%。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为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力度,通过抽检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3月26日根据省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黔南州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黔南州2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责任,确保此次抽样工作的有效开展。现整个抽检工作已圆满完成。

此次抽检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等为重点,覆盖各类餐饮单位(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

今年省局安排我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共10个各20个批次,分别为:熟肉制品(卤肉)、非发酵豆制品(豆干)、辣椒酱(辣椒粉)、米粉、煎炸用植物油、凉拌菜、盒饭、泡菜、餐饮具、蛋(鸡蛋、鸭蛋)。全年共抽检91户餐饮服务单位,其中大型餐馆4户、中型餐馆14户、小型餐馆26户、小吃店29户、快餐店12户,学校食堂5户,饮品店1户。完成抽检品种及批次为:熟肉制品(卤肉)7个批次,非发酵豆制品(豆干)20个批次;辣椒酱(辣椒面)22个批次;米粉25个批次;煎炸用植物油24个批次、食用油1个批次;凉拌菜16个批次;盒饭16个批次;泡菜17个批次;餐饮具30个批次;蛋(鸡蛋、鸭蛋)22个批次。共完成200个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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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20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总结报告

2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总结报告

项目完成单位:############################

报告编制时间:############################

摘要:

为加强我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评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质量,及时发现和查处不合格食品,预防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分局高度重视本次监督抽检工作,成立了由####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抽检工作。本次抽检场所涵盖各类业态的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及周边地区、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火锅馆、接办宴席餐饮单位、饮品店及各县内年抽检中检出不合格产品的餐饮单位。共抽检#####户次,抽检必选品种#####类和限选品种#####类共#####个样品,所抽样品分别送#####质量监测院和#####质量检测中心,合格率为#####。其中,送#####院的30个样品经检验合格率达100%;送#####质量检测中心的180个样品经检验合格率为84.4%。根据检验报告,执法人员立即下发《检验结果告知书》13份、对不合格样品进行查封扣押并对该餐饮服务单位立案查处。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一)组织领导。分局高度重视本次监督抽检工作,成立了由#####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抽检工作,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具体的抽检方案。并要求#####质量检测中心全程参与抽检工作,双方及时签订了合同和技术鉴定委托书,确定待检的品种和检测项目,现整个抽检工作已圆满完成。

(二)采样分布。本次抽检共分二个阶段,抽检场所包括各类业态的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及周边地区、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火锅馆、接办宴席餐饮单位、饮品店及各县内年抽检中检出不合格产品的餐饮单位,共抽检79户次。

第一阶段抽检时间为7月30日-8月8日,共抽检37户餐饮服务单位,其中大型餐馆28户、中型餐馆7户、小型餐馆1户、食堂1户。抽检品种为:凉卤菜17个批次、直接入口非发酵豆制品10个批次、油炸食品10个批次、泡椒食品6个批次、皮蛋5个批次、自制饮料8个批次、火锅汤料10个批次、火锅菜品6个批次、食用植物油20个批次、生鲜猪肉10个批次、腊肉4个批次,合计116个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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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检总结

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

抽检工作的总结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和食药监[20xx]5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xx年x月x日至15日对墨玉县辖区内的保健食品专卖店、兼营保健食品的药店、化妆品专卖店及兼营化妆品的药店,批发市场、超市、美容美发机构开展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现将监督抽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地区20xx年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检计划安排此次我局监督抽检的保健食品、化妆品重点涉及保健食品专卖店、兼营保健食品的药店、化妆品专卖店及兼营化妆品的药店,批发市场、超市、美容美发机构的有声称减肥、辅助降血糖的2种功能的易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的保健食品和有祛斑效果、染发的2种批次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出动车辆5台次,开展监督抽样,并结合抽样,进行现场检查48家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并抽取降血糖类保健食品1种,祛斑、染发类化妆品2种,减肥类保健食品因数量不够或不符合抽检规定在监督抽检中没有抽到。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有些保健食品专卖店、兼营保健食品的药店、化妆品专卖店及兼营化妆品的药店,批发市场、超市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2.有些保健食品专卖店、兼营保健食品的药店、化妆品专卖店及兼营化妆品的药店,批发市场、超市未建立台账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未落实。

3.部分保健食品专卖店、兼营保健食品的药店、化妆品专卖店及兼营化妆品的药店,批发市场、超市所销售的保健食品、化妆品无生产企业提供的检验合格报告单。

4.部分保健食品专卖店、兼营保健食品的药店、化妆品专卖店及兼营化妆品的药店,批发市场、超市在我局未建立档案。

对存在上述问题严重的2家化妆品专卖店,我局执法人员给予立案调查。

通过此次监督抽检工作希望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的保健食品安全守法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得到一定提高,确保我县各族人民群众的用品、用药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食品安全执法大队将紧紧围绕上级部门及局领导的安排部署,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执法监管工作,确保保健食品化妆品工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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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结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中共上虞市委办公室、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通知》(市委办〔20xx〕145号)和《上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上虞市食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虞食安委〔20xx〕14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餐饮监管部门开展了全市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小结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此次检查重点范围为全市大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结合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和20xx年浙东新商都购物节、首届虞商大会食品安全保障、秋季开学、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深入摸排、查找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大监督力度,防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重点检查内容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物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二、检查情况

截至目前共检查餐饮单位43家,从检查情况反映,各餐饮单位对食品安全工作比较重视,均能做到亮证经营,持证上岗,内部布局流程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规范和要求,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卫生设施,卫生面貌有了明显改观。但同时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经营过程不规范:部分餐饮单位未落实相关卫生制度,存在食品处理区地面积水、工用具容器标志不明显、餐

具保洁设备不足、点心间无搁架、预进间内洗手消毒更衣设施不足、饭菜出售间无独立空调、更衣间设施不能满足需要、防蝇设施不全、消毒留样记录不规范、员工衣服、雨伞等私人物品存放在加工场所等问题;二是个别餐饮单位存在卫生设施陈旧、功能间缺失,布局流程不合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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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专项自检自查工作总结

按照《卫生处关于加强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中原石油勘探局处室文件卫生【2014】3号)的要求,****(以下简称我公司)全面开展了食堂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强化意识、完善机制

1、加强领导

为切实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构建安全责任网络,成立了由*****为组长,*****副组长,****全体人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有组织、有步骤地对机关食堂、前指食堂、前线餐厅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对各个食品安全的环节进行有效的管控。

2、明确目标

领导小组首先明确了目标:高度重视职工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食品安全出现任何问题;工作小组细化了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了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严格按照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积极部署、落实、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强化意识

以维护职工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提高后勤人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目标,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和宣传工作,营造关心支持食品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

4、完善机制

工作小组在各食堂进行巡查的过程中,努力发现制度中存在的不完善之处,提出细化和整改意见,要求相关方限期进行整改和完善。

二、自检自查情况汇报

1、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针对各餐厅采购环节的控制和管理,要求供货商必须提供肉食品的票据,要求验收环节也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食材,一律作退、换货处理,牢牢把住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

2、餐具清洗、消毒坚持标准化、常态化

对各餐厅的餐具的清洗、消毒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在现场,工作组要检查生活组的《餐具消毒记录》,并对餐具消毒情况(如消毒温度控制、时间长度等问题)现场询问相关人员,确认日常餐具清洗、消毒管理的落实情况,要求服务人员对清洗、消毒进行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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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一、检查重点

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其周边是否建立主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布局流程程是否合理;加工制作、冷藏、消毒等设备是否完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落实有关原料来源、进货渠道、索证验收、台账记录等规定、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重点是三中食堂经营管理是否规范、食品原料是否定点集中采购、是否违规加工出售凉菜.是否制定有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商店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假冒伪劣、“三无”过期、腐烂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对货台帐,索证索票,挂牌承诺等食品监管制度进行检查,本次共查食品经营店18户。责令限期整改两户,没收小麻辣食品15袋。

(三)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小餐馆、小吃店原材料不符合餐饮业原材料采购和使用规定,对食堂、餐馆、小吃店以及食品经营者的卫生条件,废弃物处理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四)查处采购不明畜禽、不合格食用油、调味品使用工业盐或非食品原材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本次共清查小餐馆、小吃店21户,现场要求整改8户,限期整改两户。

三、存在问题

(一)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个别商店还存在过期或小麻辣食品,虽然没有造成重大事故,但存在安全隐患;

(二)个别小吃店的从业人员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难以保证;

(三)校园周边的流动摊点卫生较差,食品安全难于保证。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迅速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集中人力、物力,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其周边的食品进行长期监督。

(二)继续搞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使其进行限期或当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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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范文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范文

为了让全县人民20xx年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我局按照大食安办对节日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确保全县人民节日消费安全,食品市场繁荣稳定,结合我局的工作职责,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在屠宰环节和酒类流通方面对市场供应安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食品安全节日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1、20xx年12月30、31日共出动车辆4辆,执法人员20余人,结合定点屠宰的特点进行了夜间巡查,主要严厉查处非法屠宰、注水、病害肉的违法经营行为,未发现违法行为。将突击检查于日常检查和相结合,对非法屠宰和违法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 2、20xx年x月19、20日我局和工商局密切配合,对肉品市场准入,采取倒查的形式对东门、南门农贸市场肉类供应的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严重违法行为,对个别不按要求使用电子称的经营户进行了教育。检查人员要求肉品经营户按照市场准入的规定必须做到章证齐全,肉品合格。

3、20xx年x月18日,分别对我县成都百货大楼大邑分场、红旗连锁、利民连锁、九龙超市、30多家酒类批发、零售企业《酒类流通随附单》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企业食品安全意识较强,进货渠道较为正规,票证、台帐较齐全,《酒类流通随附单》从进货、出货执行较好,填写清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场有个别肉品章证不齐现象。

2、个别流通企业在《酒类流通随附单》的执行上,对《随附单》使用的必要性认识不足,使用时填写不规范,有执行不力的现象存在。

3、个别定点屠宰厂在内部管理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4、对肉品、酒类管理的力度还须进一步加大。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强对定点屠宰厂的规范化管理,要求定点屠宰厂对生猪的来源要严格把关,做好入厂登记,严防各种病毒流入定点屠宰厂,严禁不合格肉品投放市场,做好宰前、宰中、宰后的检疫,建立好台帐,搞好逐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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