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上半年建筑节能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1、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
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是建设能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筑节能工作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从而达到节约能源资源的目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我站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为加强领导,成立了由站长任组长,副站长任副组长,项目监督员为成员的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指导、组织、协调全县建设系统资源节约工作。
2、落实建筑节能有关规定文件,使建筑节能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甘肃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以及省建设厅、市建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我站制定了《临洮县建筑节能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积极宣传节能法规,严格按规定监督检查,为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从而有效地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3、加强建筑节能监管工作
坚持把建筑节能标准贯穿于工程监督全过程,严格按照《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要求,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到竣工验收备案的每一个环节,把建筑节能作为法定内容严格把关。对未通过节能审查的设计图纸,一律不允许使用,
不给予办理质量监督委托手续。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监督,发现不按图施工建筑节能的,责令改正,对未实施建筑节能的建设工程,则不能通过节能专项验收,节能专项验收未通过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
4、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使用
为节约资源和保护耕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我站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使用管理,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促使有关单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
5、认真开展20xx年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建筑节能工作,我站及时转发省市县建筑节能相关文件,并认真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各施工、监理企业首先对贯彻落实国家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进行自查,设计单位对民用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节能标准的情况进行自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站对在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情况以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自查。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