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社会保障财务工作在局长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财政局社保处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两个确保”落实好“三条保障线”,始终扣住社会保障工作为企业改革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这条主线,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为我区的经济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合理安排年度预算
年初,根据人代会通过的全年财政支出预算,按照既定的定员定额标准,运用零基预算的方法,认真核定民政、卫生、劳动部门报送的基础资料,依法安排社保事业单位预算,经局长办公会议通过后,由区政府行文下达单位执行。同时,积极做好20xx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局年度计划安排,今年对16个区直部门实施20xx年部门预算编制制度改革。按照局办公会议精神,我们深入民政局进行资源调查,核实民政部门19xx年、20xx年、20xx年所有收支情况,固定资产情况及负债情况,了解各优扶、社救对象的实有人数及补助标准。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情况下,做好定额测算、预算编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如期完成了民政部门的部门预算编制试点工作。
二、实施全区离休人员医药费用的统筹,确保离休人员
的医疗待遇
根据省市有关精神,为了保证离休人员医疗待遇不下降,我区出台了离休人员药费统筹办法,即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主要是保障离休干部在国家和省制度制定范围内的医药费一般应在当月给予实报实销,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3个月,逾期不报为拖欠。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水平,一般按上年离休干部年人均医药费实际发生额,并考虑增减因素确定。全区20xx年末离休人数为257人,其中参加统筹人数217人,按1.28万元/人·年统筹标准共筹集资金284万元,实际支出402万元(上年结余38万元),本年度赤字80万元,财政已弥补60万元,资金缺口20万元,政府拟下年初解决20万元,离休人员药费支出水平为1.85万元/人·年,通过多方筹集资金,全区离休人员的医药费,做到了既有保障又不浪费。我区离休干部医疗费由公费医疗办统一管理,并参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具体管理办法,做到既保证不降低离休干部的医疗待遇,方便离休干部就医,又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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