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价格认证中心20xx年度工作总结
省价格认证中心、市发改委:
20xx年,台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在市发改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价格认证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价格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机构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更加注重行为规范,切实提升队伍素质,客观公正开展价格鉴定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开创了我市价格认证工作新局面,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1-11月,全市共完成涉案财物价格鉴定4695件,标的总金额11.67亿元。市本级共完成涉案财物价格鉴定328件,标的总金额1.89亿元;价格评估 62703件,标的总金额74.43亿元;举行拍卖会 48 场次,成交总金额1.2亿多元。
一、加强认证机构建设
20xx年,我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第五次价格认证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发改委提出的价格认证机构“五步走”的发展思路,以及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印发价格认证机构规范化示范单位标准(2011-2013)的通知》要求,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价格认证机构改革,在市发改委领导的重视下,积极协调编委等有关部门,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xx年10月21日,经台州市人民政府“三定方案”批准(台政办发【2011】150号“关于印发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台州市
价格认证中心由差额拨款转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从5人增加到8人。
“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台州市价格认证机构的定性、定位和发展方向,强化了价格认证工作的职能作用,将引领和推动我市价格认证机构建设再上新台阶。下阶段,我中心将牢牢抓住当前国家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按照国家发改委提出的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建成以行政机构为主的价格认证系统的目标要求,扎实工作,努力推进,全力抓好我市价格认证机构建设,推动和促进台州价格认证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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