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编制日期 2014年2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做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3.环境质量状况
4.评价适用标准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7.环境影响分析
8.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9.结论与建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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