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城市民族工作调研报告
市民委(宗教局)副主任(副局长) 方 波
我市属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现有少数民族34个,人口2万余人,其中回族占80%,城镇少数民族人口约1万人,主要分布在迎江、大观两区。我市的城市少数民族有以下特点:一是小聚居,大分散,城区主要集中在沿江大南门附近,其它街道也有分布;二是民族成分较多,但其它民族人口较少,回族占绝大多数;三是少数民族干部、知识分子占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较大,经济型精英人才较少;四是城市民族街区基础设施较差,特色尚不明显;五是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较强,对涉及本民族的荣辱、利益等方面的问题较敏感。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下,市民委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城市民族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走在全省前列。
一、主要情况及基本做法
1、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部门支持,为城市民族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对民族工作的认识得到加强,对民族工作的关心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几任书记、市长亲自带队深入民族聚居地区进行实地调研,分管领导深入现场,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如清真宰牛场的迁建、大南门民族文化街区的规划建设、民族团结进
步教育基地的修缮创建、清真寺消防通道等问题,市领导多次协调、亲自督办,才得以落实。每年开斋节,市几大班子领导都专程到南关清真寺,亲切慰问回族同胞,市财政拨出专款祝贺节日。市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各部门积极为少数民族办实事,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已形成良好的传统,极大地推动了我市城市民族工作的开展。
20xx年,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庆发〔2006〕8号),提出了加快全市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十一条举措,规范了财政、规划、教育、交通、扶贫等部门责任义务。同时,市政府对进一步明确了21个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及兼职委员,专门行文制定了兼职委员职责和工作制度,要求每个兼职委员单位每年至少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办1至2件实事。有效地整合了社会资源,凝聚了各方力量,初步形成了党委高度重视,党政齐抓共管,民委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共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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