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
开工报告审批程序
制度名称:开工报告审批程序 制度编码: XNHG/XNFK/GCB-A6 1 目的
本文件规定新能凤凰项目各单元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各施工单位申请开工的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新能凤凰项目各单元工程开工报告的审批。
3 职责
3.1 施工单位负责准备开工条件并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给监理单位;
3.2 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并提交给建设单位;
3.2.1 建设业主工程部/公用工程部负责审查开工报告并提交主管领导批准生效。
4 施工单位开工报告审批要求
4.1 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开工报审前,应具备以下开工条件:
· 与建设单位签订正式工程承包合同书;
· 建设工程已取得施工许可证;
· 建立了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确定了项目负责人;
· 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 设计施工图已经过总包商、监理单位和建设业主批准;
· 项目单元“三通一平”已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4.2 工程开工报审应具备的内容:
· 项目/装置名称及项目/装置号;
· 工程建设地点;
· 承建方及承建方式;
· 合同号和合同额。
· 计划开工日期、合同计划工期等。
施工单位还应随“工程开工报审表”提供施工许可证,项目组织机构编制,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等附件作为工程开工的证明文件。
4.3 监理单位审核工作
收到施工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其附件,提出审核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业主。
4.4 建设业主审批
建设业主工程部/公用工程部收到经监理单位审核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后,应认真审查各项内容,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修改和补充。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