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制度

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制度

一、为规范太原高速应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臵能力,特制定本制定。

二、信息报告职责

1、公司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等工作制度,公布突发事件报告电话(0351-7941094),以保证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畅通。

2、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应认真落实以上工作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畅通。

三、信息报告要求

1、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当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下列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情况,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汇总情况后向省局指挥中心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突发事件引发的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高速公路通行影响、事件发展态势;预防、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情况;保障道路畅通的情况等其他有关情况。

2、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地的单位要在事件发生后5分钟内以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有关突发事件报告后,向上级相关单位报告。

3、发生一般突发事件,事发单位以口头形式报告为主,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事发单位应

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信息。

4、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及时、客观、真实,首次报告不完整、情况不清晰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及时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臵工作结束。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漏报、谎报高速公路突发事件。

6、突发事件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四、重、特大突发事件报告

1、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各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司指挥中心报告,同时要组织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件详细情况。

2、经核实确认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指挥中心要立即(5分钟内)向公司值班领导和省高管局报告,并于0.5小时内向事发地人民政府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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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济南市卫生局文件

济卫应急发〔2010〕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局直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时效性。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要认真研判、及时报告,特别是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二、突发事件信息内容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建议等报告的内容要详实。对事件的处置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时限。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发现突发公共事件,应在1小时内向市卫生局报告。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逐级上报市政府的时间距事件发生最迟不得超过1.5小时;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逐级上报到市政府的时间距事件发生最迟 1

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各县(市)区卫生局在事件发生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本级政府应急部门的同时一并报市卫生局。

四、落实各级值班制度,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健全并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各单位接通知后,要对本单位值班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值班人员组织一次培训,进一步强化对信息报告和值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值班任务和职责,明确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和方法,信息报送程序、要求和时限,掌握应急联络电话,真正做到认识到位、制度保障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市卫生局值班电话:86106604,86106615(传真)

附件:济南市卫生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流程图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济南市卫生局办公室 20xx年5月11日印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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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事故、突发事件信息处理与报告制度(改)

事故、突发事件信息处理与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我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建立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信息处置工作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生产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我矿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事故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和完善,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信息处置应当遵循快速、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调度室为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24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在收到事故信息报告的同时汇报矿领导。

第五条 事故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已经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是指:

1、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3、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第六条 事故信息报告时限 :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矿领导,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在汇报矿领导同时,在1小时内将事故信息首先用电话快报的方式报告神木县煤监局,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在依照上款规定报告的同时,根据矿领导指示向神木县矿山救护大队汇报,请求救援。 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对事故性质暂时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时报告。

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按规定及时续报。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续报工作直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第七条 事故信息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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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自查报告

临夏县人口局

应急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政府应急中心:

接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后,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检查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人员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基本情况。我局制定了《临夏县人口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人口局应急突击队,规范工作程序、完善了工作制度,明确组织、协调、监管职责。

二、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组织。县人口局始终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工作的布置,制定了规章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了分级负责、条块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网格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运转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我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人员利用资料、板报、网络等宣传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宣传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注重提高干部群众应急综合素质,按照灾前、灾中、灾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了解和掌握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进行自救、互救及配合政府救援的正确方法,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法制意识,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

四、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我局制定了《临夏县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临夏县人口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临夏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临夏县人口局节假日值班制度》等10多项加强管理的规章制度,从工作管理、纪律管理、学习管理、岗位职责、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来规范工作、规范行为,真正创造了一个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按章办事、严格管理、争创实绩的工作生活环境,从而确保了县委、县政府政令畅通,确保应急预案的快速启动。

五、加强值守应急工作。我局认真做好重要节日、重大事件期间的值守应急工作,节假期间,严格执行值守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安排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同志值守,妥善处置各种矛盾纠纷,有效地确保了在重要节日、重大事件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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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1月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一、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豫政[2007]19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平政[2009]53号)和《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平龙政

[2007]109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

1、及时掌控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有效地协调社会各界救援力量,将突发事件的危害影响降至最低点,及时消除事故。

2、规范突发事件上报程序和报告文本。

三、根据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4个级别。

企业负责向区政府应急办报告的突发信息有:

1、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信息。

2、可能引起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

3、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信息。

四、公司总办公室主任为公司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

五、企业在突发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向区政府应急办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书面报告,因特殊情况不能在30分钟内报书面报告的,应在事件发生15分钟内电话向区应急办报告并说明具体原因。处置结束后,应在1天内向区应急办上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

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分为首报、续报和终报

1、首报信息内容: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影响情况;抢险救援情况。

2、续报信息内容:事发单位基本情况,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

3、终报信息内容:事件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处置过程,形成结果,责任划分与处理、教训与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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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自查报告

XX县卫生局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自查报告

接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后,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0?138号)精神,组织人员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组织

县卫生局始终把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和医疗救援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分级负责、条块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网格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运转机制。

二、加强突发事件值守工作

健全和完善值班工作制度,每天有1名领导带班,另配两名工作人员值班,坚持24小时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负责接收上级来电、来件和有关单位上报的信息,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突发事件记录,及时向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批示做好处置工作并及时反馈情况。在重大会议、重要活动、节假日及防火期、防汛期等特殊敏感时期,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三、制定应急预案,提升应战能力

先后制订了《XX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县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XX县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XX县急性职业中毒卫生应急救援预案》等9项预案,完善了重大传染病、食品安全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形成。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采取分专业培训、医疗卫生人员的全员培训、分专业应急演练和多专业协同演练等方式,提高应急队伍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四、充实应急队伍

全县卫生系统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队伍建设。组建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医疗救援三个卫生应急专业处置小分队,挑选精干人员补充和完善卫生应急处置队伍,现有专业队员达21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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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协调处置情况记录表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协调处置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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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制度

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度

一、为规范宁城县医院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制定。

二、信息报告职责

1、医院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等工作制度,公布突发事件报告电话120、应急办:4222177、总值班:,以保证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畅通。

2、医院所属各部门应认真落实以上工作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畅通。

三、信息报告要求

1、医院各部门应当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下列突发事件的情况,应急指挥中心汇总情况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突发事件引发的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事件影响、事件发展态势;预防、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情况。

2、突发事件发生后 5分钟内以向医院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

急指办接到有关突发事件报告后,向上级相关单位报告。

3、发生一般突发事件,事发单位以口头形式报告为主,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事发单位应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信息。

4、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及时、客观、真实,首次

报告不完整、情况不清晰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及时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漏报、谎报突发事件。

6、突发事件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四、重、特大突发事件报告

1、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各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医院应急办报告,同时要组织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件详细情况。

2、经核实确认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办要立即(5分钟内)向医院值班领导报告,并于0.5小时内人民政府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3、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再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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