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编号:
电梯定检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 设备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名称设备类型: 设备型式: 维保单位: 自检日期:
注 意 事 项
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1、检验人员检验时应佩带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检验用仪器设备应完好并在计量检定期内。
3、现场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测情况及检测结果。
4、报告中可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表明“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在“检验结果”一栏中填写实测或经统计、计算处理后的数据;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可在“检验结果”一栏中简要说明,既无测试数据又无需要说明的情况时,可在“检验结果”一栏中填写“符合”(√)、“无此项”(/)或“不符合”(X),结果栏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5、报告应用碳素笔、钢笔填写或打印,字迹端正清楚。所有的报告不得随意涂改,当报告出现错误时,应由原报告记录人在错误处中部划两横线,将正确值填写在其上方,并签名、标明修改日期。
6、检验结束后,检验人员应对检验结果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生效。若经 核对有误,应根据具体情况更正或重新检验。
7、检验结束后,检验人员应及时清点保养检验仪器设备,以备下次使用。
8、本报告一式三份,日常维护保养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机构各存一份。
电 梯 概 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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