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报告制度
1、 住院病人发生医院感染病例时,经治医师应及时向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组长报告并于24小时内填表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2、 医院感染管理科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院长、医务科,并于12小时向卫生局报告并同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1)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2)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3、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当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定》的要求,在2小时内向卫生局报告。
(1)10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2)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3)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4、医院感染属于法定传染病的,应当按《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报告进行报告和处理。
5、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应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迟报。
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医院感染管理体系由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感染管理科和科室感染管理小组构成。
1、 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王英斌(院长)
2、 感染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焕新 (副院长)
毛卫庆 (护理部主任)
张亚萍 (主任)
3、 科室感染管理小组成员: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检验科、功能科主任,监测医生、监测护士
4、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医院感染病例的诊断、治疗、检测样本的采集,病人分流转运及转运途中的医疗监护;对相关人员采取医学隔离措施;对现场采取消毒隔离措施;组织对高危人群进行卫生应急体检,协助做好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并向现场指挥部提出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医疗救治措施建议。
(二) 医院感染流行暴发调查控制流程
1、 出现医院感染暴发趋势时,临床科室必须及时配合医院感染管理科调查和执行控制措施。
2、 医院感染管理科必须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其基本
步骤为:
(1) 证实流行或暴发:对怀疑患有同类感染的病例进行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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