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怀新企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西安旅游出售资产之股权转让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2005-10-28 打印
独立财务顾问机构名称:深圳市怀新企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西安旅游: 指西安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西安旅游,股票代
码:000610);
御苑实业: 西安御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秦岭置业: 陕西秦岭山水置业有限公司
西旅集团: 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协议: 西安旅游(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陕西昌浩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关于陕西秦岭山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19.89%的股权转让协议
本独立财务顾问: 深圳市怀新企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 西安旅游向陕西昌浩转让秦岭置业19.89%股权
本报告: 《深圳市怀新企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西安旅游出售资产之关联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 陕西兴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报告: 〔陕兴评报综字(2005)第094号〕《陕西秦岭山水置业有限责任公
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评估基准日: 20xx年9月30日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人民币元
二、绪言
受西安旅游委托,深圳市怀新企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并仅就本次关联交易向西安旅游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是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关联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发表独立的财务顾问意见,旨在就该项关联交易行为做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广大投资者及有关各方参与。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