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检举报告

关于要求查处“XX市XX乡XX村委会上岭村小组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检举报告

XX市计生委:

你好,我们是XX市XX乡XX村委会上岭村小组的村民,我村成员周**,未婚先孕先后生育二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在此事违反国策的情况下其父周*有(系村委会书记)让其入党,违反相关政策,请求市委组织部予以查处。我已撑握了部分证据和事实,现将具体检举事实如下:

1、周**于2005年生育第一胎女儿名叫卢*,当时周**并未与办理结婚登记,当然也未领取准生证,其行为已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于次年即2006年周**又生育第二胎男孩子名叫卢*,其二胎前后相距仅一年,又一次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但其父周*有任村委会书记刻意隐瞒包庇此事,更有甚者还让其女周**于2006年在其二胎刚生下时入党也违反了相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任何公民都应该遵守,周**按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一般不能发展入党。但村书记周*有以权谋私,于国家政策于不顾,肆意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为此要求市委组织部对此事于以查处,给村民树立一个榜样和说法。

2、以上报告事实都有证据予以证实,其行为已严重违反我国计划生育之相关规定,在我村村民中造成恶劣影响,希望XX市计生委能够充分重视这一情况,立即展开调查,给我们农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检举人:**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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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检举报告

检举报告

一、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检举中院执行局一庭,法官刁培锋利用职权,为申请复议人(大唐黄岛发电有限公司)下达的(2011)青执复字第46号决定书,有下列错误:

(1)将离退休人员错定为“退职人员”是有意制造社会矛盾,混淆“生活费”与“养老金待遇”的界限,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2)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的恢复(补办)手续全部推卸给“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其目的就是为申请复议人(大唐黄岛发电有限公司)“开脱应负的法律责任”。 众所周知: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金待遇必须先由申请复议人(大唐黄岛发电有限公司)人事部的社保中心,依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规定》(19xx年6月26日)见附件(一),与《国务院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工资的通知》(19xx年5月15日)见附件(二),计算出养老保险待遇数值:(即社会保险基金数额)一并移交统筹单位,特别是电力行业内统筹期间(19xx年~~19xx年)的手续。若大唐黄岛发电有限公司,继续拒不执行生效的民事判决,魏愚的养老保险金待遇的办理,任何社会保障部门也无从办起。

(3)91年2月前的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均由大

唐黄岛发电有限公司直接发给魏愚本人,90年10月就停发了,这就是大唐黄岛发电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1条、第25条的规定,剥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擅自停发魏愚养老金保险待遇、特殊医疗保险待遇达15年之久。20xx年我与黄岛发电厂的劳动争议案胜诉后,20xx年3月黄岛发电厂出尔反尔、偷梁换柱,将养老保险待遇改为“生活费”339.9元/月。

总之我的离退休养老金待遇,黄岛发电厂人事部社保办负责人蓄意纠缠、一拖再拖不予办理迄今已逾7年了。事实:大唐黄岛发电有限公司一直在抗拒黄岛区人民法院(2004)黄民初字第2788号生效判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青民再终字第31号终审判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鲁民提字第25号终审判决,这是铁的事实。黄岛区人民法院(2010)黄执字第927—4号罚款决定书称: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后至今未履行上述任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应当予以罚款,不服本判决可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开公正的法律程序,履行的义务很明确,申请复议人不能胡言乱语、信口雌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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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关于匿名举报信举报内容的调查报告

关于匿名举报信举报内容的调查报告

管理处领导:

    奉处领导指示,于七月十八日下午质检部盛青福、田补会、第二执行办屈根武三人就匿名举报信举报内容进行逐一调查核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 举报信中关于“搞走九名监理工程师”,实际情况是这九人均因持假证、不称职等原因被管理处、高驻办开除,与DJN6标监理组长张艳辉无关,举报内容失实;张艳辉妻子作为监理员代管伙食期间管帐问题无据可查。但伙食确实不好,监理人员反映较大,影响了工作积极性,责令高驻限期整顿、民主监督管理、定期公布帐目,防止伙食费被截流、挪作它用而影响整体监理工作。

2. 举报信中关于“隧道监理工程师被除名两个月后张艳辉弄虚作假”一事,实际是隧道监理工程师刘云峰工作到六月二十二日才离开施工现场,七月份人员尚未作统计,因此张艳辉弄虚作假一事举报内容失实;

3. 关于第“三”条举报,执行办、管理处清查监理工程师到位情况是依据现场点名清点,而不是以墙上贴挂照片为准,举报内容失实;

4. 关于第“四”条举报张艳辉妻子周桂琴作为监理员无证、无件问题,经查实为助理工程师职称,有培训证复印件(培证字第(9868608号),九八年五月二十日由西安公路交通大学签发。举报内容失实。

5 关于第“五”条举报张艳辉指使工地老板张德华为其安装空调一事,经查明为张艳辉将1700圆钱交给张老板(因其熟悉销售价格且懂得安装)代买代装,监理工程师马万清在场可以作证,且张艳辉自己保留有收据(因索要发票售价高,故只索要了收据)。

6. 关于第“六”条举报“质检部门要求隧道停工整顿,张艳辉不同意停工并指使施工队继续施工对抗质检部门”一事,因无具体日期、桩号位置,不便查阅,经向现场隧道监理工程师(与张艳辉有隔阂)卓江林询问,他说:“我对张艳辉是有意见,但这样的事情没有发生过。”三高驻周高监及施工单位均证明没有发生过这件事。举报查无实据;至于举报中提到张艳辉收受施工单位好处仅属猜测,无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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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关于xx实名举报相关问题的调查报告

关于竹贤乡xx实名举报xx

xx相关问题的调查报告

县纪委:

7月25日,我委接到县纪委信访室关于xx乡xx实名举报xx同志在土地复垦过程中优亲厚友等问题的交办事项,乡纪委高度重视,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一、 关于xx所反映福坪村在土地复垦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1、xx反映高将其哥哥xx不到一分地的房屋量成五分地的问题 工作组实地调查时,xx原有房屋已被拆除,但仍有部分痕迹,经过实地测量,其房屋面积为xx亩。原土地复垦补偿房屋面积为xx亩,故土地复垦面积与实际面积是相吻合的。

2、xx反映将xx复垦房屋三分地测量成五分地的问题

工作组实地调查时,xx房屋已完全被推平,正在进行机耕道的建设,因为xx房屋与xx的房屋为连体房,且附属地还有交叉,故无法单独测量,但其补偿面积与原测量面积基本相符,故xx反应的问题不实。

3、毛某反映在测量过程标准不同问题

复垦测量时,关于是否测量房前屋后面积的问题,都对业主按照政策进行了讲解,并有业主签字确认的房屋测量图复印件为据。

4、复垦土地补偿款问题

xx说上级政策补偿款为一亩30万,xx村按每亩补偿为12万元,该标准是(xx〔2012〕xx号文件)规定的。

二、关于xx反映乡政府所付x万元公路整修款使用情况

经调查,乡政府计划投资xx万元用于xx村公路维修,由xx先行施工,月前,工程只完成了大部分工程量,其开支情况如下:

1、石子运费:xx 3700元

xx 3100元

xx 2600元

xx 1500元

合计10900元;

2、上车费:xx 3600元

xx 3000元

xx 500元

合计7100元

3、其他支出:

支付xx材料及小工费用 200+550=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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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15 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15

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为充分发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员工监督和社会舆论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安全隐患,生产违章,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我运输中心安全生产,根据上级安生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隐患报告举报范围

1. 单位经营者、驾驶员、内部员工发生事故未按规定上报或

隐瞒不报、拖延或谎报的。

2. 车辆有安全隐患未及时修复严重危及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3. 从业人员操作过程中不符合有关规程及规范的。

4. 其它构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危险的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生

产的违法,违章行为。

二. 报告和举报范围

单位任何员工均有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为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举报。但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得捏造、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监管工作秩序。举报时可用电话、电子邮件、书信、来访等形式,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安全生产违,违章行为的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

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及兑现奖励。

三、举报受理程序

1、受理各类安全举报时,受理人应立即书面登记编号并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内容举报,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对举报非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应直接告知举报人有权处理的责任部门。

2、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全生产办公室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全整理部复查销号和存档。

3、凡属清洁特别严重的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特大事故隐患,受理人应立即上报分管安全领导。

4、举报核实处理完毕,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填写《安全举报奖励审批表》,并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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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XX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有限公司

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三违”,减少事故,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有序的进行,保障企业和广大员工的财产、生命安全,实现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安办发[2012]28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一般规定。

三、事故隐患分类

(一)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

四、事故隐患的范围

(一)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二)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三)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四)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

(五)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六)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七)丢弃、废气、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等);

(八)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九)以往生产活动中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五、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对每季、每年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形成书面统计分析表及时报送当地安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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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土城小学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了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在校内的校园安全事故的危害,防止事故的发生,把不利因素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有条不紊地进行,保证学生能够健康、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校园安全事故”是指发生于学校之中,对在校教职员工、学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对学校的财物造成重大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任何人对校园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教职员工应当发现后立即向学校报告;值班人员应当在发现事故的1小时内及时向校值班领导汇报,向急救中心报告,值班领导同时根据事故情况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1、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发生或有明显征兆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有明显先兆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发生致人伤亡或者可能致人伤亡的暴力伤害事件的;

5、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校师生被绑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在校师生人身伤害或者造成在校师生人身重大危险

的事件。

第五条 本制度第四条范围以外的其他校园安全事故应当于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县教育局进行书面报告。

第六条 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就该事故保持与上级主管理部门、公安、消防机关及政府的密切联系,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和调查情况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第七条 校园安全事故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24小时内,负责老师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校长进行全面汇报。

土城小学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鼓励社会人士、学生家长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持制订土城小学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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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为充分发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员工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安全隐患,生产违章,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石油工程教学部安全生产,根据上级安生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隐患报告举报范围

1. 实训基地、发生事故未按规定上报或隐瞒不报、拖延或谎报的。

2. 设备有安全隐患未及时修复严重危及培训学员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3. 员工操作过程中不符合有关规程及规范的。

4. 其它构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危险的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生产的违法,违章行为。

二. 报告和举报范围

石油工程教学部任何员工均有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为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举报的权利及义务。但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得捏造、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监管工作秩序。举报时可用电话、电子邮件、意见书等形式,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的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及兑现奖励。

三、举报受理程序

1、受理各类安全举报时,受理人应立即书面登记编号并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内容举报,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对举报非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应直接告知举报人有权处理的责任部门。

2、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全生产委员

会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复查销号和存档。

3、凡属情节特别严重的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特大事故隐患,受理人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单位领导。

4、举报核实处理完毕,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填写《奖惩通知单》,并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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