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呈请拘留报告书(例文)

                     

呈请拘留报告书

犯罪嫌疑人赵XX,男,198X712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汉族,高中文化,XXXX厂工人,现住XXXX小区XX号。

     现呈请拘留犯罪嫌疑人赵XX,理由如下:

   (案件的详细过程及当前抓捕情况)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石X的行为触犯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为查清石X的犯罪事实,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拟对犯罪嫌疑人石X刑事拘留。

    妥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 XX市刑警大队    承办人:李XX   王XX

OOX年十一月三日(印章)

…… …… 余下全文

篇二 :呈请拘留报告书

呈请拘留报告书

岳公刑字(2008)187号 长沙市岳麓区理发店被害人王永和被绑架一案,系犯罪嫌疑人张友道、夏伟所为。现需要对其采取拘留,将情况报告如下:

犯罪嫌疑人张友道,男,19xx年5月13日出生,汉族,身份证:43xxxxxxxxxxxx,初中文化,系长沙市天天汽水厂工人,现住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213号。

犯罪嫌疑人张友道19xx年到19xx年在岳麓区第一小学学习,19xx年到19xx年在长沙市十二中学学习,16岁参加工作,现在天天汽水厂工作。

犯罪嫌疑人夏伟,男,19xx年9月23日出生,汉族,身份证:43xxxxxxxxxxxx,初中文化,无业,现住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新村120号。

犯罪嫌疑人夏伟19xx年到19xx年在岳麓区第二小学学习,19xx年到19xx年在长沙二十五中学学习。16岁参加工作,现在无业。

拘留原因和依据:

犯罪嫌疑人张友道、夏伟20xx年8月29日晚上10许,窜到被害人王永和的理发店,以被害人王永和强奸了犯罪嫌疑人张友道的妹妹张莉为由向被害人王永和索赔。被害人王永和不肯给犯罪嫌疑人张友道、夏伟相应的钱。犯罪嫌疑人张友道、夏伟随即对被害人王永和进行殴打。被害人王永和因禁不住犯罪嫌疑人张友道、夏伟的殴打,就拿出了5000块现金给犯罪嫌疑人张友道、夏伟。犯罪嫌疑人张友道、夏伟觉得钱不够,就逼被害人王永和写了一张自愿补偿犯罪嫌疑人张友道妹妹张莉1万元的字据。犯罪嫌疑人张有道、夏伟怕被害人王永和赖账,就把被害人王永和带到夏天宾馆的403房,并把被害人王永和绑在宾馆的椅子上进行了殴打。逼迫被害人王永和打电话向其老婆要钱,并要被害人亲戚把钱打到犯罪嫌疑人的工商银行卡(6473672286553422314)上。之后,犯罪嫌疑人张友道、夏伟拿到钱后,把钱分了,并把被害人王永和放回。犯罪嫌疑人张友道拿了

10000元,其中有5000元是犯罪嫌疑人张友道给自己妹妹张莉的补偿,夏伟拿了5000。被害人王永和回到家中后,在当日上午九点左右到本局报警。本局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对犯罪嫌疑人张友道、夏伟进行拘传。

…… …… 余下全文

篇三 :呈请拘留报告书

呈请拘留报告书

承办单位 刑侦科

承办人 ××

年 月 日

××公刑字(20××)5号

犯罪嫌疑人黄××,男,19xx年生,汉族,××省××县人,系××省××县农药厂临时工,现住××省××县城关镇××街×号。

黄××19xx年至19xx年在××县沿河路学校读书,19xx年至19xx年在××县大屯乡插队,19xx年10月顶替其父在××农药厂工作,19xx年9月因犯有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9xx年9月刑满释放后回××县农药厂做临时工。

犯罪嫌疑人范××,男,19xx年生,汉族,××省××县人,系××省××县农药厂临时工,现住在××县第五中学宿舍2单元5号。

范××19xx年至19xx年在××县实验小学读书,19xx年9月至19xx年在县第五中学读初中,19xx年9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3年,19xx年9月解除教养后在家待业,19xx年10月被

分配到××县农药厂工作,19xx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9xx年9月刑满释放后回××县农药厂做临时工。

犯罪嫌疑人肖××,男,19xx年生,汉族,××省××县人,系××省××县农药厂临时工,现住××县人民武装部宿舍××楼402室。

拘留原因和依据:

犯罪嫌疑人黄××、范××、肖××于19××年8月10日深夜12时许,窜到××县柳河乡政府所在地,由范××放哨,黄××、肖××翻窗进入乡武装部办公室,盗窃"五四"式手枪2支、子弹15发、人民币240元。同年8月11日深夜11时许,黄、范、肖3名犯罪疑人又窜到××省××县东沟镇,由肖××放哨,黄××、范××翻墙进入供销社内,盗走收音机1台、自行车3辆、雨衣3件以及现金1320元。19××年8月12日凌晨3时许,该3名犯罪嫌疑人又在××镇××旅社再次作案,被值班人员发现后报案。××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及时赶到现场。经现场勘查,分析研究后认定,该3名犯罪嫌疑人就是8月10日在柳河乡武装部盗枪的案犯,故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堵截追捕。8月12日上午11时许,黄、范、肖三名犯罪嫌疑人逃至××县伏岭山区,在追捕过程中,黄犯开枪打伤公安干警1名,当日下午3时许,黄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我公安干警包围在一个山洞里,被迫放下武器就擒,当场从黄、范、肖三名犯罪嫌疑人身上搜出"五四"式

…… …… 余下全文

篇四 :呈请拘留报告书

呈请拘留报告书

×公刑字拘(2000) ×号

犯罪嫌疑人李××,男,19xx年10月20日出生于XX省XX县,汉族,初

中文化,XX县XX乡XX村农民,住该村。曾于XX年XX月XX日因打架斗殴被行

政拘留10天。

犯罪嫌疑人李××简历:自XX年至XX年在XX县XX乡XX村小学读书;自

XX年至XX年在XX县XX乡XX村中学读书;自XX年至案发时止在XX乡XX村务

农。

呈请审批对犯罪嫌疑人李××刑事拘留,其理由如下:20xx年1月31日深

夜, XX县XX乡XX村村民叶XX母子被残忍杀害。经调查,李××有重大作案嫌

疑。现已对李××采取了监控措施。主要证据有:1、李××右手食指指纹与现

场指纹一致;2、经搜查李××住所,提取了李××的蓝布男西装长裤一条,裤

脚有血迹,经检验,该血为AB型,与死者叶XX血型相同 。综上所述, 犯罪嫌

疑人李××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涉嫌

故意杀人罪。为查清犯罪嫌疑人李××的犯罪事实,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呈请对犯罪嫌疑人李××刑

事拘留

妥否,请批示

××县公安局刑警队

办案人:XXX、XXX

二00七年×月×日

二、

XX县公安局

起诉意见书

X公刑诉字(2001)104号

犯罪嫌疑人朱××,男,19xx年12月5日出生于××县××乡××村,汉

族,××中学高三学生,住××县××乡××村。

违法犯罪经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经XX市人民检察院批准,2007

年5月2日由我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公安局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朱××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一案,我局经过审查,立进行案

侦查。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朱××系被害人徐××的侄子。20xx年前随

父在××学校读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耍流氓。20xx年下半年到××中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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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呈请拘留报告书

呈请拘留报告书

×公刑拘字(2000) ××号

李××,男,28岁,(19xx年10月20日出生),民族:汉族,原籍××省××县人,现住址××县××乡××村,职业:农民。

简历:××年至××年在××乡××村小学读书;

××年至××年在××乡××中学读书;

××年在××市打工与工人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天; ××年至案发时在××乡××村务农。

拘留的理由和依据:

20xx年1月31日深夜,××市××县××村女村民叶××母子被残忍杀害。经侦查鉴定,犯罪嫌疑人李××右食指指纹与现场指纹一致。并在李××家炕席下提取了李××的蓝布男西服长裤,裤脚上的血迹与死者叶某血型相同,侦查人员已采取措施对李××进行了监视。

李××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条,涉嫌故意杀人罪。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论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李××刑事拘留。

妥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县公安局刑警队

承办人:王××、刘×× 20xx年2月×日

《法律文书》形考作业2答案

文书写作

一、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起诉书(50分)

20xx年9月9日(农历二〇〇一年七月二十二)下午三时许,在××市××河新建大桥施工现场附近水面上了现小孩右下肢一只,9月10日、11日,又相继在北面大桥水下打捞到右上肢和左下肢。接着,在同一流的五华里长的水面上,又搜寻到被肢解的头颅和躯干,而且这些部位均被从关节处断离。在打捞尸段时,发现小孩连衣裙一件,塑料拖鞋一双,裤头一条,藤条提包一只。左上肢经多次打捞未获。经法医对各尸段拼接鉴定后,同一女性童尸,年龄6至7岁。检查认定被害者系掐扼窒息而死,死后是用一较锋利的刀分尸,抛尸于河中,因此××市公安局确认该案是一起杀人分尸案。调查发现,被害者是章××,19xx年9月13日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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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延长拘留报告书

延长拘留报告书

学文化,身份证号码:45xxxxxxxxxxxx,职业粮农。家住贵港市港南区瓦塘乡乌柳村乌村屯263号。

现呈请对犯罪嫌疑人梁育烈延长拘留期限,理由如下:

20xx年1月份,犯罪嫌疑人梁育烈购买同村李德强、邓发肖在乌柳村榃麻岭的杉木后,请同村的程泽良帮忙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程泽良在请来市绿林公司到榃麻岭进行伐区勾图设计后,将伐区设计调查报告和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有关材料给梁育烈看,并告知梁育烈7天过后便可砍伐。7天后,梁育烈在没有确认程泽良是否帮其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便自己使用油锯砍伐榃麻岭的杉木,并雇请同村的梁育永、谭家裕等人帮削树枝、托木,同时雇请同村梁育锐、磨长照开后驱车将砍伐所得的木材运出销售。经我大队向港南区林业局核实,梁育烈砍伐乌柳村榃麻岭的林木并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经港南区林业局林业工程技术人员鉴定,犯罪嫌疑人梁育烈涉嫌滥伐乌柳村榃麻岭的林木树种为杉木,滥伐林木涉及面积19.5亩,砍伐林木株数3357株,折合林木蓄积量57.7立方米,出材量31.7立方米。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梁育烈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 犯罪嫌疑人梁育烈,男,汉族, 19xx年10月7日出生,小

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为进一步查清梁育烈的犯罪事实,于20xx年6月13日刑事拘留,现因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复杂,证据材料收集尚不足以提请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拟延长对犯罪嫌

疑人梁育烈事拘留期限至20xx年6月20日。 妥否,请批示 。

贵港市森林公安局二大队 办案人: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 …… 余下全文

篇七 :呈请拘留报告书

呈请拘留报告书

呈请拘留报告书

20xx年2月20日呈请拘留报告书犯罪嫌疑人李XX,男,28岁,原籍XX省XX县,现为XX县XX乡XX村农民,住在该村,初中毕业。

李XX自XX年至XX年在XX乡XX村上小学,自XX年至XX年在XX乡XX中学上初中。XX年李XX在XX市打工期间因与他人打架被拘留10天。自XX年案发时止。李XX在XX乡XX村务农。

呈请逮捕理由与依据:

20xx年1月31日深夜,XX县XX村女村民叶XX母子被残忍杀害。该案经XX县公安局刑警侦查员王XX、刘X调查,发现李XX是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之一。经主管局长批准,侦查人员秘密提取了李XX的指纹,交由该局技术部门与现场遗留罪犯指纹进行比对。经鉴定,李XX右食指的指纹与现场指纹一致。经批准,侦查人员搜查了李XX的住所,在其炕席下提取了李XX的蓝布男西

装长裤,裤脚有血迹。经XX市公安局对比此裤进行血迹检验,该血是人血,属AB型,与死者叶XX血型相同。在搜出有血迹的长裤后,侦查人员采取措施对李XX进行监视。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李XX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X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为了维护公民的人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对李XX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当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XX公安局刑侦大队 承办人:王XX 刘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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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呈请拘留报告书

呈请拘留报告书

陕公刑字(2008)49号

犯罪嫌疑人王五,男,19xx年 4月11日生,汉族,陕西省宝鸡市人,高中文化,市第三十八中学学生,住本市纬什街。

犯罪嫌疑人王二,男,19xx年 7月18日生,汉族,陕西省西安市人,高中文化,市第十六中学学生,住本市南二环。

拘留原因和依据:

20xx年3月31日下午,被告人王五放学回家,途中被被害人张三拦住,张三以借钱为由向王五索要钱财,王五拒绝借钱,张三即以动武相威吓,王五大喊救命引来路人甲等人旁观,张三敲诈未果。4月1日上午,王五邀其堂兄王二一起前往钟楼游玩,王二随身携带水果刀一把,两被告人在路经大发大社区时与被害人张三、李四碰到,张三当即要求王五拿钱出来并对其殴打,王二在被李四拦住的情况下用水果刀将李四刺成重伤后,跑到路旁乙经营的公用电话亭报警。在张三继续对王五进行殴打时,王五抓起王二扔下的水果刀将张三刺死。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王五王二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第2项之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王五王二刑事拘留。

妥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 刑侦科

承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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