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请拘留报告书
20xx年2月20日呈请拘留报告书犯罪嫌疑人李XX,男,28岁,原籍XX省XX县,现为XX县XX乡XX村农民,住在该村,初中毕业。
李XX自XX年至XX年在XX乡XX村上小学,自XX年至XX年在XX乡XX中学上初中。XX年李XX在XX市打工期间因与他人打架被拘留10天。自XX年案发时止。李XX在XX乡XX村务农。
呈请逮捕理由与依据:
20xx年1月31日深夜,XX县XX村女村民叶XX母子被残忍杀害。该案经XX县公安局刑警侦查员王XX、刘X调查,发现李XX是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之一。经主管局长批准,侦查人员秘密提取了李XX的指纹,交由该局技术部门与现场遗留罪犯指纹进行比对。经鉴定,李XX右食指的指纹与现场指纹一致。经批准,侦查人员搜查了李XX的住所,在其炕席下提取了李XX的蓝布男西
装长裤,裤脚有血迹。经XX市公安局对比此裤进行血迹检验,该血是人血,属AB型,与死者叶XX血型相同。在搜出有血迹的长裤后,侦查人员采取措施对李XX进行监视。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李XX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X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为了维护公民的人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对李XX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当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XX公安局刑侦大队 承办人:王XX 刘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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