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 地 估 价 结 果 报 告
项 目 名 称:
受托估价单位:
估 价 人:
委托估价单位:
估 价 日 期:
估价报告编号:
估价技术报告编号:
提交报告日期:
关键词:(估价对象所在市、县)
估价目的:
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土 地 估 价 报 告
第一部分 摘 要
一、估价项目名称
二、委托估价方
三、估价目的:估价目的必须表述准确、规范,例如:出让、转让、抵押、作价入股、清算、征收补偿、课税等。
1、不得出现两个估价目的;
2、委托单位、委托单位与待估宗地、权利人的利益关系、特别是不一致时应说明缘由。
3、显化资产、企业改制、咨询等均属于估价目的不明确的描述。
四、估价期日
五、估价日期
一般情况下,估价基准日与估价日期接近,出让、转让、抵押、作价入股、清算、征收补偿、课税等目的的,常规都是在踏勘现场之日,涉及财务记账的多数选择月末。估价机构可以应委托方要求出具追述性评估和预测性评估报告,此两类报告的估价基准日一般都与提交报告的时间或者估价工作期间的间隔在3个月以上。凡估价基准日不是实地查勘之日的,应当在“估价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中明确界定评估设定情况是否与实地查勘之日的状况一致,并提醒估价报告使用者注意区分。涉及地上附着物的,尤其是青苗、树木的,建议回避追述性评估,或在出具追述性评估报告时要求委托方或者利益相关人签字盖章认可地上物数量及质量、价值等情况并提供基准日的照片。抵押评估应回避出具预测性报告。
六、地价定义
根据地价评估的技术规程和项目的具体要求,此次评估的价格是指估价对象在 年 月 日,评估设定开发程度为“ 通 平”、 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为 年条件下的 级 用地土地使用权公允市场价格。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