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落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函?2015?45号)精神,我局继年初开展的机关、敬老院食堂专项检查后,再次于今年五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现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关食堂情况。全县共有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56家,其中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26家,就餐人数约1490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30家,就餐人数约1150人。
(二)检查基本情况。此次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共检查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56家,覆盖率达100%,其中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堂18所,持证率32%;食堂从业人员数178人,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人数127人,持证率71%。通过检查下发当场行政处罚共计14家,责令改正48家。
二、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基本状况 近年来,通过深入开展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负责人
培训工作,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状况陆续得到好转。各单位领导开始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均建立健全了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及组织,制定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均配备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积极的给予资金投入,完善食堂内部的配套设施建设,食堂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也能基本把握食品质量关,在加工过程中注重食品卫生,在现有条件下遵守餐饮安全操作规范。目前,大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登记、餐具消毒保洁等管理正逐步规范,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持证经营餐饮服务率尚不够高。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的单位18家,占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数的32%,仍有38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未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食堂餐饮服务。
(二)基础设施不完善,发展不平衡。大多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普遍存在布局不合理,功能分区不清,没有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分区,如库房和粗加工间设在食品加工操作区内,备餐专间没有设置通过式预进间和传递窗口,没有空调设施;各单位对食堂建设投入不均衡,呈现出县直单位食堂条件普遍较好,乡镇单位食堂条件普遍不达标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大多数乡镇单位食堂食品处理区面积过小,没有设置备餐专间,室内水池数量不足;没有配备纱门纱窗等防蝇、防尘、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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