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促使对所发生的设备事故,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再次发生,达到消灭事故确保安全运行。
2. 事故分类
2.1一般事故:损失在500——10000元之内,未造成业主投诉和影响。
2.1重大事故:损失超过10000元以上,造成大面积业主投诉,设备停运超过36
小时,停电超过30分钟。
2.3特大事故:损失超过20万元,造成人员伤亡。
3. 事故性质
3.1责任事故:凡属人为原因引起的设备事故,称为责任事故。
3.2质量事故:凡因原设计、制造、安装等原因发生的事故,称为质量事故。
3.3自燃事故:凡因遭受外界因素、自然灾害等原因发生的事故称,为自燃事故。
4. 事故报告程序
4.1对于设备事故,工程部全体员工均负有逐级上报的责任;
4.2凡发生设备故障和事故、当事人必须及时向直属领导汇报;
4.3若设备故障或事故危及人身安全或设备安全,当事人应先处理后汇报;
4.4凡发生设备故障和事故、当事人必须在值班记录或工作日志中做详细记录,
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4.5事故发生后24小时之内,由工程部经理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议,分析原因,
制定措施,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4.6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填写事故报告,三日内报送总工办签署意见后上报公
司,听后公司处理指示。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