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局纪委关于党政领导
干部监督问责执行情况工作汇报 总局纪委:
根据总局关于开展监督问责执行情况调研的有关通知,现结合太局实际,将我局自20xx年x月以来落实中纪委《暂行规定》的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落实,完善制度
管局党委对落实《暂行规定》十分重视,责成管局纪委从增强全局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的角度入手,结合太局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依据太局对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现状的调研结果,借鉴各地方的先进的经验,按照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制定出台了《太尔滨分局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太垦文[20xx]11号),此办法主要针对管局机关各部门、农场、直属单位的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同时要求各农场及直属单位依此制定本单位的监督问责实施办法,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管干部实行监督问责机制,局场两级党委都将此列入对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围绕中心工作,加强监督问责
20xx年,为保障管局党委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推进落实,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全局各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责任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执行意识和大局意识,依据管理局与相关工作、项目责任人鉴定的《目标责任状》及《太局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出台
了《太局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监督问责暂行办法》(太发[20xx]8号),有针对性的对项目进行阶段性的分解,明确责任,从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内控管理、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决算验收等各环节进行监督考核,时时公布考核结果并依此对干部执行力进行打分,对考核低于7分的干部进行行政问责。
三、上情下达,强化教育效果
根据中纪委及省、总局有关监督问责的通知要求,我局第一时间组织全局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学习,采取分层施教,有针对性的对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辅导讲座,并要求各基层单位将其列入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计划中,通过层层的传达学习,系统的组织、准确的理解,确保《暂行规定》的内容深入到每位党员干部心中,强化认识,提高警示效果,同时,在学习讨论过程中,提出了对完善太局监督问责机制的建议和意见,在增强领导干部执行意识的同时,积极参与管局及农场的问责制度建设,关注细节,根据实际状况确定问责的标准和应采取的措施,符合实际,使问责制度的可操作性大大提高,也真正达到教育预防的效果。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