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使用情况报告表》模板填写说明
“安徽纳税人服务平台”《发票使用情况报告表》模板填写详细说明:
1、发票编码:从“纳税人服务平台”——“发票使用情况报告”——“导入”——“填表说明”中查询获取,为阿拉伯数字。
2、发票代码:根据纳税人待报告发票上的发票代码填写,为12位阿拉伯数字。
3、使用形式:填写1位阿拉伯数字,不同使用形式要分别填写。1代表“正常填开”,2代表“作废”,3代表“红字”,4代表“被红冲”。
4、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1,代表单位为“份”。
5、数量:填写阿拉伯数字,为纳税人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的实际份数。同一种“使用形式”,当“数量”大于1时,发票号码不得跳号。
6、起始号码:与“使用形式”相对应发票的起始号码。
7、终止号吗:与“使用形式”相对应发票的最后一张号码。
8、税目:选择对应营业税税目的编码,填写8位阿拉伯数字,营业税税目编码见下表,不同税目应分别填写:
9、项目:填写汉字,如:建安收入、租赁收入等。
10、填开金额:填写对应发票份数实际填开的金额,精确到角分。
11、应税金额:填写已填开发票实际金额中应缴纳税款的金额,一般应等于或小于“填开金额”。
12、填开日期起始、填开日期终止:按照对应发票实际填开日期填写。
13、项目管理编码:如果发票填开项目涉及到税务机关纳入“项目管理”的,纳税人应单独填写该“项目”发票开具情况,并在此栏内填写“项目管理”编码。“项目管理”编码为15位数字与字母组合,可由“纳税人服务平台”——“发票使用情况报告”——“增加发票明细”中获取。
14、注:此模板一次填写一般不能超过2000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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