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民事审理报告模板-无第三人

审  理  报  告

诉讼请求:

请求权基础:

Ⅰ.对案件事实进行分类

Ⅱ.充足性阶段

原告基于法律基础的诉讼请求产生了吗?

法律基础:

法律前提1.

法律定义:

结论:

法律前提2.

法律定义:

结论:

中期结论:

Ⅲ.相关性阶段

被告基于法律基础的请求权产生了吗?

法律基础:

法律前提1.

法律定义:

结论:

法律前提2.

法律定义:

结论:

中期结论:

Ⅳ.证据阶段

1.争议焦点

2.举证责任分配

3.证据认定

Ⅴ.裁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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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流程

民事案件开庭审理(详细流程)

第一章 庭前准备

第1条 书记员检查庭审设施是否完备,标志牌是否齐全、摆放到位。

第2条 书记员检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底。

一原告(上诉人)XXX,委托代理人XXX是否到底;

二被告(被上诉人)XXX,委托代理人XXX是否到庭;

三第三人(原审第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XXX。委托代理人XXX是否到庭。

第3条 书记员宣布:请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入庭按席位就坐。

第4条 书记员宣布: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旁听: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携带武器、凶器的人;其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辱骂他人;

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影、录像;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关闭寻呼机、移动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5条 书记员宣布:现在请本案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入庭,全体起立。

第6条 书记员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出庭情况。

第二章 庭审

第7条 审判长宣布开庭: 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二审案件为第152条第1款)的规定,今天公开(不公开)审理原告(或上诉人) 与被告(或被上诉人) 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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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合伙协议纠纷案件审理报告

审理报告

一、案件来源及审理经过

XXX因与XXX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不服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XXX)字第XX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XXX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代理审判员XXX参加评议,书记员XXX担任记录。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二、当事人简况

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二审上诉人)XXX,男,XXX年XX月XXX日出生,汉族,现住咸阳市世纪大道帝都花园。

再审被申请人(原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X,男,XXX年XXX月XXX日出生,汉族,住XXX,村民。

再审被申请人(原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X,男,XXX年XXX月XXX日出生,汉族,住XXX,村民。

三、原审情况及申请理由

原审XXX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xx年,原、被告三人达成口头协议,合伙承包湫坡头镇散集村砖厂,同年4月份,被告XXX代表合伙人与散集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期限3年,即从19xx年至19xx年。三人共投资103695.24元,其中原告投资61102.30元,占投资总额的58.92%,被告XXX投资7799.54元,占投资总额的7.53%,被告XXX投资34793.40元,占投资总额的33.55%。

19xx年后季,被告XXX任保管员和出纳期间,与被告XXX共同销砖、收款,其中销砖348600块,收入34935元,二被告相互推

诿,收款收据上XXX加盖有印章。合伙经营期间主营业务收入1167539.25元,其他收入85414.00元,销售成本1017501.68元,盈利235451.57元。应收款为429928.17元,合伙人投资103695.24元均未抽走。原告XXX民经手欠款75886.49元,减去投资61102.30元,应交回砖厂14784.19元;被告XXX经手欠款、经手销砖未收回欠款86865元,被告XXX投资7799.54元,为砖厂垫支90781.36元,相抵后,砖厂应给付被告XXX1715.90元;被告XXX经手欠款、经手销砖未收回欠款105714.13元,XXX占有19xx年销砖收入34935元,XXX共欠砖厂140649.13元,减去投资34793.40元,应交回砖厂105855.73元。原告XXXX共交回120639.92元,减去被告XXX应得11715.90元,余108924.02元利润可进行分配。依投资比例,原告XXX可分得64178.03元,被告XXX分得8201.98元,被告XXX分得36544.01元。以上利润分配和应交、垫资款相抵后,被告XXX实际交回69311.72元,原告XXX实得49393.84元,被告XXX实得19917.88元,原告和被告吕XXX实得共69311.72元。有争议应收款5000元和其他人欠款121527.55元,共计为126527.55元。以上有XXX等证据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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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执行等各类案件的审理期限

各类案件的审理期限

一、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日。

二、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一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日。

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五日。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

审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参照涉外审理民事案件的规定办理。

三、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期限:

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应当自立卷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审结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应当向庭长报告并说明原因,填写延审呈批表后,报主管院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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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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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多长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多长? 核心提示: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多长?《民事诉讼法》对案件的审限作了相关规定,如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二审民事案件,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等。下面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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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

问题的解答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迅猛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频发,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为正确审理此类案件,省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经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现就此类案件审理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作出解答,供办案时参考。

一、如何认定内部承包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

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与其下属分支机构或在册职工签订合同,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承包给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施工,并在资金、技术、设备、人力等方 面给予支持的,可认定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以内部承包合同的承包方无施工资质为由,主张该内部承包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二、如何认定未取得“四证”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发包人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认定合同无效;但在一审庭审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予以竣工核实的,可认定有效。

发包人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三、如何认定当事人就工程价款计价方法所约定的条款的效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的确定方法虽然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不一致,但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该约定应认定有效。

四、如何认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条款的效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的保修期限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期限的,该约定应认定无效。

五、如何认定开工时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开工时间以开工通知或开工报告为依据。开工通知或开工报告发出后,仍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应以开工条件成就时间确定。没有开工通知或开工报告的,应以实际开工时间确定。

六、如何认定工期顺延?

发包人仅以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而主张工期不能顺延的,该主张不能成立。但合同明确约定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视为工期不顺延的,应遵从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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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xx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631次会议通过自20xx年1月7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等法律的规定,对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提起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条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设区的市,自治州、盟、地区,不设区的地级市,直辖市的区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四条 社会组织章程确定的宗旨和主要业务范围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且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

社会组织提起的诉讼所涉及的社会公共利益,应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具有关联性。

第五条 社会组织在提起诉讼前五年内未因从事业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无违法记录”。

第六条 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在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裁定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交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同一原告或者不同原告对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分别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必要时由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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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关于民事案件均衡结案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民事案件均衡结案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大幅上升,审判任务日益繁重,审判压力不断增大。而由于原有的“前松后紧”的审判习惯影响至深、法院相关体制存在弊端等原因,在审判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临到审限、年底突击结案的情况,导致民事案件均衡结案情况并不乐观。这不仅直接造成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不能得到及时化解,而且突击结案对审判人员的身心健康也造成了重大威胁,甚至影响到法院工作的有序开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池强在北京市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进审判工作进度,在办案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各级法院要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深挖工作潜力,防止案件大量积压,促进全年均衡结案。为此,本文对密云法院近三年的民事案件均衡结案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剖析影响均衡结案的原因,以期寻求实现均衡结案的有效方式。

一、民事案件均衡结案的基本情况

(一)年度结案均衡

在民事案件数量激增、审判资源相对匮乏的情况下,为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密云法院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加强工作规划和流程管理,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基本实现了全年收结案总量的均衡,近年来我院民事案件全年平均结案率均保持了较高水平。20xx年及20xx年全年平均结案率分别达到97.80%和98.09%。(见表一)

表一:2006——2008.9密云法院民事案件收结案情况表

关于民事案件均衡结案情况的调研报告

(二)月季结案不均衡

虽然2006、20xx年民事案件全年平均结案率均高达90%以上,基本实现了全年收结案总量的均衡,但月季结案明显不均衡。通过观察表二发现,各月间结案数量相差较大,20xx年结案低谷期的2月与结案高峰期的12月的结案数量相差900多件。且第一季度各月结案数量较少,二、三季度各月结案数量有所增加, 9月-12月各月结案数量均保持较高水平。此外,每季度末的月份结案数量出现高峰期,均为该季度月结案数量最多,结案数量与该季度前两个月相比增幅显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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