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报告三评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
按照《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和中央组织部有关通知要求,经省委同意,在全省开展20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三评议”。为扎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一报告三评议”,是指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选拔任用干部、党委(党组)书记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情况的民主评议。参加评议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和《党委(党组)书记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民主评议表》(样表见附件
1、附件2、附件3)。
二、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三评议”的方法步骤、评议对象和参加评议人员范围等有关具体要求,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的通知》(赣组字[20xx]12号)的规定执行。
三、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三评议”的方式和完成时限:
1、鉴于明年市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省委对设区市20xx年度考核工作将与换届考察工作同步进行。设区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三评议”可在市委全委扩大会上进行;县(市、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三评议”可在县委全委扩大会上进行,市直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三评议”可在年度工作总结大会或专门召开民主测评会进行。若设区市对所辖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开展20xx年度考核工作,所辖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三评议”也可结合年度考核工作一并进行。
2、省委部门、省直单位、人民团体、高等院校和省管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三评议”结合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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