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垦路社区民政低保工作在师民政局主管部门及社区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在开展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认真落实兵、师民政局各项工作任务,在社区范围内针对不同属性的居民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的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居民家中。根据师民政局传〔20xx〕22号、师民政传〔20xx〕38号通知精神,社区按照文件要求对本社区低保工作进行了彻底的摸底自查工作。截止到20xx年x月x日,社区低保自查工作告一段落,现将摸底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自查工作情况汇总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兵团办公厅新兵发〔20xx〕16号文件通知精神,遵循社会救助与劳动自救相结合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工作方针,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户手中,为真正做好此项工作,社区规范了低保操作程序。
一、 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四季度以来,军垦路社区季末低保户84户,保障人数216人,其中:失业人员101人,其他对象115人。
低保资金分配情况为:一至四季度预计发放金额143588元,本年末户均发放1709元、人均发放额665元。
二、 开展低保工作的具体做法
自从社区成立以来,为了规范社区低保工作的操作程序,为了能够更好的体现我国三条保障线之一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这条保障线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与救助实效。
1、 社区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和审核社区低保对象;
2、低保对象的产生、申请手续办理及筛选审查,由社区低保工作人员负责,并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
3、由社区低保领导小组再次对低保对象、享受低保金额进行审核,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
4、经师民政局低保工作人员审批后,进行第三次张榜公示;
5、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对低保各项工作负直接负责,并负责对低保户的协调管理工作;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