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支行合规检查工作报告
合规工作报告
XX季度XXX支行检查报告
总行:
根据X20XX年度合规检查工作计划,XXX分行风险合规部于2016年3月15日——2016年4月10日对XX支行、XX支行两家异地支行进行了现场合规检查,目的是通过检查的方式,强化制度执行力度,查找管理薄弱环节及暴露的风险点,提出改进措施,助力分行各项业务合规开展。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实施情况 本次异地支行检查形成检查方案,明确了检查方式、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要求等内容,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重点对两家异地支行的对公账户、印鉴卡保管,现金管理、头寸管理,反洗钱、案防工作,自助设备等几个方面进行检查,落实操作流程及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基础管理工作情况、并结合员工行为禁令执行开展现场检查。
二、检查评价 本次检查共形成底稿5份,两家异地支行的日常运营业务均能依据总分行制度执行,档案管理规范化,内部控制情况良好,运营基础管理工作精细化程度较高,运营能力不断提升,但是反洗钱和案防工作的基础工作未 能按总分行要求开展,证照印章变更的具体流程还需进一步落实。
三、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机构证照信息变更,未及时变更业务负责人私章及人行预留印鉴 问题依据:依据>中第二十一条 支付机构和备付金合作银行应当在备付金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当日分别书面告知备付金存管银行或其授权分支机构。
支付机构和备付金银行应当在备付金银行账户开立起5个工作日内、变更或撤销起2个工作日内,向支付机构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备。
(二)柜面业务存在授权权限执行有误 问题依据:依据>第二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授权书或授权文件的效力终止:(二)受托人/再受托人职务变动或丧失行为能力。不应继续加盖原行长私章,又因为2015年运营管理部转授权已转授至运营主管,在支行主要负责人变更,私章变更等事宜未及时处理的情况下,应加盖运营主管的私章。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