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报告》技术要求(修改版)
1 总则
1.1 项目背景
项目背景表述一般应包括:
(1)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与性质、建设规模与工程投资;
(2)建设项目立项(备案、核准、审批)情况、工程设计情况等;
(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情况(包括项目工程内容变更);
(4)环境监理单位接受环境监理委托、现场调查、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审查情况、进驻现场、环境监理工作完成情况等。
1.2 环境监理依据
环境监理依据一般应包括:
(1)环境监理项目委托文件;
(2)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及审查意见;
(3)与项目环境监理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工程内容变更文件);
(5)与项目环境监理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6)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及相关技术资料;
(7)其他依据。
1.3 环境监理的范围与时段
(1)给出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实际范围,并给出环境监理范围图;
(2)按分项或单项工程,列表给出工程实际环境监理时段。
1.4 环境监理执行标准
(1)给出环境监理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级别、因子及标准值;
(2)根据环境监理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说明保护级别及保护要求。
2 建设项目概况
2.1 建设项目建设情况
(1)列表说明项目实际建设的规模、项目组成和建设内容;工业项目还应给出主要生产工艺和设备、主要产品及产量;
(2)说明建设项目的占地面积、工程投资和环保工程投资;
(3)对于改建、扩建项目,除按(1)、(2)的要求表述外,还应说明“以新带老、总量削减”的要求、与项目相关的现有工程改造及环境污染治理要求;
(4)如果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内容、环保措施等发生变更,应按变更后的内容表述。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