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
公诉案件审查报告
文 号:检刑审字(2010)第 号
案件来源:XX区公安分局
收案时间:20##年3月27日
案 由:故意伤害
犯罪嫌疑人:
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以嘉秀公诉字(2010)号起诉意见书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 涉嫌 一案,我院于20##年 月 日收到案件材料后,依照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2款、第36条、第40条第1款、第137条、第139条规定,于20##年 月 日已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0##年 月 日已告知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承办本案检察人员于20##年 月 日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听取了(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人)的意见,并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期间,提请延长审限 次(提请时间,批准期限)。经上述工作,本案已审查终结,现报告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
1、犯罪嫌疑人 (曾用名 ,别名 ,化名 ,绰号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 族, 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居住(户籍)地为 。前科劣迹情况。
因涉嫌犯 罪,于20##年 月 日被 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20##年 月 日经本院批准被 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现押于XX市看守所(或取保候审在家中)(或在审查起诉阶段强制措施的改变情况)。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