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x危房鉴定报告
xxx现有16间平房,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13,35平米,围墙60米,均始建于80年代中期。xx部、xxx部、xxxx部于20xx年10月9日到该xxx实地检查,初步认定该xxx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受压墙沿受力方向6处,产生缝宽在20-60mm之间,竖向缝长在1.2m-2.5m之间,超过墙面高度1/3。
二、砖过梁中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缝宽约为20mm。
三、受压墙表面风化、剥落、砂浆粉化、有效截面削弱达1/2。
四、屋顶大面积坍塌。
以上问题均符合D级危房砌体结构鉴定标准(见附件:D级危房砌体结构鉴定标准),危房等级D级为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规定,建议平房及围墙整体拆除。
特此报告。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D级危房鉴定标准
二、砌体结构
1、砌体结构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1)受压墙、柱沿受力方向产生缝宽大于2mm,缝长超过屋面1/2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
(2)受压墙、柱表面风化、剥落、砂浆粉化、有效截面削弱达1/4以上;
(3)支承梁或屋架端部的墙体或柱截面因局部受压产生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受度已超过1mm;
(4)墙柱因偏心受压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0.5mm;
(5)柱、墙产生倾斜,其倾斜率大于0.7%,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
(6)墙、柱刚度不足,出现现挠曲鼓闪,且在挠曲部位出现水平或交叉裂缝;
(7)砖过梁中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或支承过梁的墙体产生水平裂缝,或产生明显的弯曲、下沉变形;
(8)石砌墙(或土墙)高厚比:单层大于14,二层大12,且墙体自由长度大于6m,墙体的偏心距达墙厚1/6。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