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品质检查程序
第一条 目的:对物业管理活动的质量检查实施控制,确保服务质量满足客户的需求。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质量检查。
第三条 职责:公司物业管理质量检查由品质管理部经理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及管理处负责人参与,组成质量检查组,对公司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工作。品质管理部负责制订质量检查工作计划,公司各部门及管理处配合检查工作,按计划定期进行全面质量检查。
第四条 工作程序:
1、检查周期:物业管理质量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两次,由品质管理部经理组织实施。
2、检查准备:
(1)品质管理部经理编制质量检查工作计划,下发各部门。质量检查计划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检查依据
b)检查时间
c)检查小组成员
d)检查方式
e)记录要求
(2)质量检查主要以《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为依据。
(3)品质管理部经理在检查前召开临时小组会议,确定各分查项及重要检查项目。
3、现场检查
(1)检查组依据检查标准到工作现场检查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情况,并将发现的不合格问题作好记录。
(2)检查小组按计划要求检查各岗位工作岗位情况(包括操作流程、安全、卫生、礼节礼仪等)、业主投诉、质量记录等,查看是否完整,并对记录的服务跟踪程度进行详细了解,发现漏项及不合格情况作好记录。
4、检查总结
(1)检查结束召开工作会议讨论检查结果,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各相关检查人员签字。
(2)检查报告由行政人事部存档,下发受检责任人或部门,品质管理部对其不合格项发出《整改通知书》,进行追查及限期整改。
5、不合格事项的处理
(1)品质管理部经理根据检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作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如需要,按《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执行。
第五条 支持性文件与记录
1、《物业服务质量检查表》
2、《纠正和预防措施》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