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某某县扶贫资金审计

贵 州 省 审 计 厅

审  计  报  告

黔审*报〔2011〕**号

被审计单位:**县人民政府

审计项目:20##-20##年度扶贫资金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贵州省扶贫资金审计条例》规定,贵州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于20##年7月11日至8月19日,对**县20##-20##年度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扶贫项目贴息贷款和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等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共审计了**局、**办、农业和扶贫开发局、人事局、水利局、民宗局、科技局、公路管理局、科协和妇联等**个管理和使用扶贫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并延伸审计了*个乡镇,对*个乡镇**个村进行了审计调查。此次审计共走访调查了**个扶贫项目,占总项目**个的**%,审计项目资金***万元,占**县扶贫资金总额***万元的**%。审计工作得到了**县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审计涉及的相关单位对所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贵州省审计厅的责任是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扶贫资金计划安排情况。

20##—20##年度,***市下达**县扶贫资金计划**万元,涉及项目**个。按扶贫资金计划年度分,20##年度**万元,20##年度**万元,20##年度**万元。按资金性质分,财政扶贫资金**万元(含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万元),以工代赈扶贫资金**万元,社会帮扶资金**万元。按资金来源渠道分,中央财政资金**万元,省级配套资金**万元,县级配套资金**万元,社会帮扶资金**万元。按资金投向分,种植项目**万元,养殖项目**万元,加工项目**万元,基础设施(水、电、路等)项目**万元,公益事业(文教卫等)项目**万元,其他项目**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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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关于对××村新村扶贫建设项目资金审计调查报告的回复

××市××区××乡人民政府

关于对××村、××村新村扶贫建设

项目资金审计调查报告的回复

××区审计局:

我乡收到贵局发来的关于对××区××乡××村、××村新村扶贫建设项目资金的审计调查报告后,党委政府非常重视,立即安排相关经办人员,针对《审计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清理,现就调查情况作如下阐述:

一、 在清理调查两个村的相关资料中提取了两村新村 扶贫建设工程的各项目工程建设的承包合同,其中××村的项目工程建设合同包括××乡(××村)××路改造工程承包合同、××乡××村扶贫水利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村扶贫规划及资金安排计划表、相关工程量的费用计算清单和竣工决算报告;××村项目建设合同包括××乡××路通村公路改造工程承包合同、××乡××村新村扶贫水利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村新村扶贫规划及资金安排计划表、相关工程量费用计算清单和竣工决算报告。

二、 有关问题的说明如下:

一是关于《审计调查报告》中第“三”项里的第“(三)” 点的说明:××是××村××路工程建设的承包商的指定代理人,××是××村××路工程建设的承包人(以合同为证)。由于两条公路工程建设还未办理竣工决算,工程款未

付清,因此两项工程的承包人就没有在公司开出正式#5@p,而是以个人借款的条子办理。用现金支付是因为上级资金大部分都是在每年临近春节时才能到位,而我乡的工程款也只能在资金到位后也就是春节前两三天才能发放,因此工程承包人强烈要求我乡以现金形式支付工程款,以期尽快将工钱发放到民工及材料供应商手里。由此就造成了我乡大量的现金支出现象。另公路建设资金都是打捆使用,所以从扶贫资金账上硬调出,作为公路建设资金支出使用。综上所述,从实际出发,我乡并未违规使用工程款。

二是针对《审计调查报告》中第“三”项中的第“(四)”点说明:关于支付××村公路建设款××元而无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的情况,我乡政府针对××村村民希望新建××村3社通村公路并改建××村2社通村公路的强烈要求,决定将该笔资金以补助的形式给新祠堂村,由该村自行修建。完工后,开具#5@p在扶贫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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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10-12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都匀市2010--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自查报告

根据贵州省扶贫办20xx年4月7日办公会议纪要(办[2013]2号)、《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大检查的通知》(黔南扶贫〔2013〕14号)文件的要求和安排,我市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2010--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省州批复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一)20xx年度

20xx年度,州扶贫办、州财政局分别以黔南扶贫【2010】42号、黔南财农【2010】36号,黔南扶贫【2010】124号、黔南财农【2010】193号等文件共批复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20项,项目总投资511.6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442.3万元。其中:种植业项目9项、财政扶贫资金237万元(含产业化扶贫项目6项200万元);培训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71.2万元(含雨露计划项目2项66.2万元);贴息类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98万元;项目管理3项、财政扶贫资金14.1万元,道路建设基础设施项目2项、财政扶贫资金22万元。

项目分别为:在2个乡镇7个贫困村实施的“迷迭香种植”2500亩、“脱毒马铃薯种植”100亩、蔬菜种植1400亩等种植类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37万元;在全市各乡镇实施“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初级工150人、产业化培训700人,“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农村贫困学生18人、“重点村村支两委干部培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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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村村支两委干部50人等培训类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71.2万元;实施“迁移并扩大商品蛋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贷款贴息”、“年产10亿粒中药胶囊生产线扩建工程项目贷款贴息”、“扶贫到户贷款贴息”等贴息类项目3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98万元;实施“扶贫到户贴息贷款运作经费”及“项目管理费”等管理类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14.1万元;实施沙寨乡新蒙村、河阳乡各里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2项,财政扶贫资金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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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调查报告

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调查报告

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国家瞄准贫困对象,突出重点区域,锁定扶贫开发目标,增加资金投入,不断加大了攻坚的力度。在“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下,无论是投入的直接帮扶贫困人口的资金规模,还是投入的产业发展或者基础设施建设等开发项目数量,都是空前的。资金管理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而涉农的扶贫资金更是焦点中的焦点,上上下下都十分关心。如何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操作,我认为,应在执行好现有政策的前提下,要注重创新,既要规范延伸旧有的好制度、好办法,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陈出新。下面,就我市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现状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谈一些初浅的看法。

一、现状及主要做法

在国省扶贫办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近十年来,我市通过积极争取、整合、筹集、财政配套等方式,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6.47805亿元,其中20**年投入

1.86175亿元。主要用于推进全市扶贫攻坚项目实施以及贫困人口的直接帮扶。面对来源广泛、数量庞大的扶贫资金,市委农村部和市扶贫办把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协调市、县相关职能部门一道参与,突出强化管理这个关键,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对扶贫资金的来源、流向、审批、报账等各个环节实施了严格监管。既确保了扶贫资金发挥效益,同时也确保了扶贫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实现了双赢的结果。

一是严格执行专户管理制。全市各扶贫部门对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用项目资金,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

二是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对扶贫项目的报批执行市、县两级评审制。各区县(市)扶贫办在上报扶贫项目前,会同农业、发改、畜牧水产、林业等部门一同深入项目点现场考察,共同论证,提出考察论证报告,进行县级自评。市办与财政部门再次进行评审论证,确保扶贫项目资金投向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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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关于巴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巴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提升巴州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基层,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扶贫工作调研的要求,我们结合工作实际,会同扶贫办对各县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展开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州现有自治区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村50个,其中16个村为特困山区村,扶贫开发重点村主要分布在天山、阿尔金山、昆仑山山区,沙漠边缘荒漠区及部分农区,是区域差异较大、生态系统脆弱,历来为自然灾害频发和贫困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点多、线长、面广是巴州贫困人口分布的三大特点,也是扶贫攻坚的难点所在。20xx年底我州总人口136.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1.4万人,占总人口的52%, 按贫困标准1500元以下人口有56736人,约占全州农业人口的8%;贫困标准2300元以下人口有100899人,约占全州农业人口的14%。自治区下达我州在贫困标准2300元以下人口为39493人。我州按照“划分区域,分类扶持,整村推进,巩固提高,完善机制”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劳动力培训转移三大重点,结合自治区“民生建设年”、自治区扶贫办“规划编制年”、自治州“若羌率先发展年”活动的开展,狠抓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明显提高,20xx年我州1159户3899人越过低收入贫困线。

二、主要作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思路。我们围绕《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xx—20xx年)》的实施,把发挥主体作用、激发主动性和创造性作为扶贫开发的内在动力,把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援州扶贫四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作为推进扶贫开发的有效形式,不断探索具有巴州特色的扶贫开发新途径。一是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体作为扶贫开发的基本对象,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动员群众依靠自己力量改变贫穷落后面貌。二是坚持把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作为扶贫开发的主战场,对南部阿尔金山、昆仑山以维吾尔族农牧民为主的5个乡,北部巴音布鲁克山区以蒙古族牧民为主的3个乡贫困农牧民实行重点扶贫攻坚。三是坚持把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扶持的重点,按照“龙头拉动,效益覆盖”的要求,结合棉花、粮食、林果、畜牧和区域特色产品、设施农业六大产业的发展,提高产业化经营层次,拓展农牧民增收空间。我们坚持高位推动,在年初的农村工作会议上对扶贫开发工作进行重点安排部署。州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扶贫开发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扶贫开发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自治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情况,指导和督促成员单位做好扶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扶贫工作党政“一把手”责任制,不断强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扶贫工作机制。对重新确定的50个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设专人负责,确保了扶贫政策和措施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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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关于加强安庆市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的联合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安庆市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的联合调研报告 根据市政府办宜政办发〔2010〕6号《关于贯彻落实20xx年全省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管,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近期市扶贫办会同市纠风办、市财政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先后到潜山、太湖、宿松县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情况

20xx年国家和省下达安庆市财政扶贫资金17704.5万元,其中财政发展资金13018.5万元,以工代赈资金4686万元。共实施扶贫开发项目1648个。各县(市)根据扶贫开发规划和扶贫工作重点,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对126个重点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工程。共投入扶贫资金6240万元,其中财政发展资金5648万元,以工代赈资金592万元。重点投向交通、农田水利、饮水工程、种养殖业等项目。二是农业产业化扶贫资金投入。潜山县20xx年安排资金400多万元,大力发展茶叶、瓜蒌、油茶、食用菌、畜禽等五大产业。太湖县近三年来共安排资金2650万元,用于发展茶叶、油茶、蚕桑、畜牧、水产等主导产业。通过加快主导产业基地建设,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优升级,创建特色农产品品牌等措施,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扶贫成效显著。三是继续实施雨露计划。20xx年共安排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671万元,培训转移贫困地区劳动力13400人。四是开展“连片扶贫开发”试点工作。20xx年宿松县被列为国家级连片开发试点县,在五个山区乡镇实施“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统筹规划区域内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实施连片扶贫开发。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00万元,整合各类资金2300多万元。五是继续扩大“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范围。五个重点县共成立362个互助组织,有17490户村民入互。安排财政发展资金1754.15万元,入互村民缴纳资金达610.2万元。这些扶贫资金的投入,有力地促进了贫困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快了脱贫致富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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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关于报送巴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报送巴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提升巴州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基层,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扶贫工作调研的要求,我们结合工作实际,会同扶贫办对各县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展开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州现有自治区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村50个,其中16个村为特困山区村,扶贫开发重点村主要分布在天山、阿尔金山、昆仑山山区,沙漠边缘荒漠区及部分农区,是区域差异较大、生态系统脆弱,历来为自然灾害频发和贫困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点多、线长、面广是巴州贫困人口分布的三大特点,也是扶贫攻坚的难点所在。20xx年底我州总人口136.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1.4万人,占总人口的52%, 按贫困标准1500元以下人口有56736人,约占全州农业人口的8%;贫困标准2300元以下人口有100899人,约占全州农业人口的14%。自治区下达我州在贫困标准2300元以下人口为39493人。我州按照“划分区域,分类扶持,整村推进,巩固提高,完善机制”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劳动力培训转移三大重点,结合自治区“民生建设年”、自治区扶贫办“规划编制年”、自治州“若羌率先发展年”活动的开展,狠抓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明显提高,20xx年我州1159户3899人越过低收入贫困线。

二、主要作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思路。我们围绕《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xx年)》的实施,把发挥主体作用、激发主动性和创造性作为扶贫开发的内在动力,把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援州扶贫四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作为推进扶贫开发的有效形式,不断探索具有巴州特色的扶贫开发新途径。一是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体作为扶贫开发的基本对象,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动员群众依靠自己力量改变贫穷落后面貌。二是坚持把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作为扶贫开发的主战场,对南部阿尔金山、昆仑山以维吾尔族农牧民为主的5个乡,北部巴音布鲁克山区以蒙古族牧民为主的3个乡贫困农牧民实行重点扶贫攻坚。三是坚持把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扶持的重点,按照“龙头拉动,效益覆盖”的要求,结合棉花、粮食、林果、畜牧和区域特色产品、设施农业六大产业的发展,提高产业化经营层次,拓展农牧民增收空间。我们坚持高位推动,在年初的农村工作会议上对扶贫开发工作进行重点安排部署。州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扶贫开发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扶贫开发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自治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情况,指导和督促成员单位做好扶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扶贫工作党政“一把手”责任制,不断强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扶贫工作机制。对重新确定的50个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设专人负责,确保了扶贫政策和措施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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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寺庄乡严关于强化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到位情况的报告

寺庄乡关于强化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到

位情况的报告

20xx年,全乡社会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必须抢抓国家“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机遇,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转变观念、创新机制,力促上水平、上台阶。

寺庄乡采取“四严把”措施,强化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监管。

一是严把资金专户管理关。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确保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完整、准确。下拨的资金都能及时划转到专户,实行封闭运行,有效杜绝挪用、挤占等现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重点使用、落实到位。

二是严把救助对象审核关。健全乡、村二级救助网络,救助申请、款物发放及统计汇总等均从民政“一口上下”,确保救助对象不重不漏。认真核准救助对象,做到“六清”,即家庭人口清、家庭收入清、贫困原因清、困难程度清、下岗失业时间清、个人技能特长清,并设立公布栏和举报电话,对低保申请对象坚持两次公示制。

三是严把资金发放关。全面推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制度,低保对象凭低保证和身份证可以直接到金融部门领取,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是严把资金监管关。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不

定期对专项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经常性检查,随时掌握资金使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总之,20xx年社会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监管济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乡民政部门特别是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同志,扎实履行职责,认真思考和研究工作;开动脑筋,多一些办法、多一些措施,把突出问题解决的很好。着力打造出我乡扶贫救灾社会工作的精品与亮点,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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