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危险源评估概述
1。1 安全评估目的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危险源需定期进行安全评估的要求。
依据相关标准、规定,全面掌握和分析重大危险源的基本状况,判别危险等级,为推进重大危险源登记,完善数据库建设工作,提供翔实依据。
通过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现状评估,判别和确认重大危险源安全现状与法律法规、标准等的差距,提出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的整改建议,为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督促整改,依法整治和监管提出依据,以实现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1。2 安全评估依据
1。2。1 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22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7)《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8)《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
(9)《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40号令);
(1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第3号令);
(12)《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20##年);
(13)《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
(14)《剧毒化学品目录》(20##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3第2号);
(15)《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141号令);
(16)《关于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的通知》(鲁安监[2007]115号);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