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自查情况汇报
市政府应急办:
根据安政办电[2012]10号文件安排,我局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有效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更好地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全市处理突发事件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安陆和谐发展,根据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各项工作职能,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对应的应急预案,对去年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预案分为七个部分,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丁明谦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协调领导小组,并明确了主要职责;明确了适用范围:司法局机关及本系统发生的
重大安全事件、重大事故等;社会上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等对司法行政系统人员、财产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或需要司法行政系统提供相关服务等;制定了工作制度,分为报告制度,指挥和协调制度,奖惩制度,通过一系列有力措施的实施,有效避免了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
二、存在问题
一是《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对社会的宣传面还不够大,特别是在基层,因为人员流动等因素,特别是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比较薄弱,存在不少盲点;二是应急保障能力还欠缺。由于财力有限,尚未建立自然灾害应急物资储备、更新、轮换、损耗等补偿机制;三是应急宣传演练还不够,队伍的日常管理还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大对《应对法》的社会宣传力度,要依托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社区等机构进行长期的、系统的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扩大宣传面,并积极联系学校、医院等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的法律宣传;二是加强本系统应急宣传演练,组织单位开展一些学习教育和知识竞赛,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应急演练;三是逐步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