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村镇银行简介
1、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2、村镇银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村镇银行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其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村镇银行的债务承担责任。
3、村镇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村镇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4、村镇银行不得发放异地贷款。
5、村镇银行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设立村镇银行的意义
村镇银行的设立将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城乡金融和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设立村镇银行是解决我国现有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
竞争不充分、金融服务缺位等“金融抑制”问题的创新之举,对于促进农村地区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治理灵活、服务高效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的形成,进而更好地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安宁市村镇银行定位
安宁市村镇银行立足于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农村和社区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村镇银行是以安宁市城乡居民和社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零售银行
三、安宁市金融运行情况和农村金融发展及需求状况
(一)金融运行情况
20xx年,在国家宏观调控力度不断加强的情况下,安宁市金融运行总体平稳。各项存款稳定增长,存款结构变化明显,企业存款较快增加,储蓄存款增速下降;各项贷款有所下降,票据融资回落;现金投放增加。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