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

中纪发[2011]41号附件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报 告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 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审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 明

1.本套表是《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所附表

(一)和表(二)的细化表。

2.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首次填报时,应当如实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3.首次填报后,每年1月进行年度集中报告时,除领导干部本人的“基本情况”和表(一)“第3项”、表(二)“第1项、第2项、第4项”应当如实填报上一年的总体情况或截至上一年底的现状外,其他事项均填写“变化情况”,无变化情况需在表中注明。

4.本表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并在封面上签名,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5.表格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情况的框栏内划“√”。

6.表格中的货币单位“元”均为人民币,不是人民币的请按照填报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7.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单位负责人审签。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审签。

8.报告人应当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报告人基本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

1.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

注: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首次报告时应当填写本人的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已婚、离异、丧偶等,以后逐年填报上一年度的婚姻变化情况,包括结婚、再婚、离婚以及丧偶等情况。

…… …… 余下全文

篇二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附件1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报 告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 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审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 明

1.本套表是《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所附表(一)和表(二)的细化表。

2.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首次填报时,应当如实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3.首次填报后,每年1月进行年度集中报告时,除领导干部本人的“基本情况”和表(一)“第3项”、表(二)“第1项、第2项、第4项”应当如实填报上一年的总体情况或截至上一年底的现状外,其他事项均填写“变化情况”,无变化情况需在表中注明。

4.本表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并在封面上签名,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5.表格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情况的框栏内划“√”。

6.表格中的货币单位“元”均为人民币,不是人民币的请按照填报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7.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单位负责人审签。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审签。

8.报告人应当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报告人基本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

1.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有变化□  无变化□

注: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首次报告时应当填写本人的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已婚、离异、丧偶等,以后逐年填报上一年度的婚姻变化情况,包括结婚、再婚、离婚以及丧偶等情况。

2.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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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及填表范例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及填表范例

报告人签名: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及填表范例

报告人签名: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及填表范例

报告人签名: 本人签字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及填表范例

报告人签名: 本人签字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余下全文

篇四 :个人事项报告

北京青年报记者近日获悉,目前,各地20xx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已接近尾声。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领导干部在填报完个人事项后承诺“自愿接受组织审查”,与爱人沟通不够不能作为不实理由。值得注意的是,20xx年不仅“凡提必核”,重点抽查核实的干部范围还扩大至换届时拟继续提名的人选。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随着抽查核实范围越来越大,20xx年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也比以往要求更细,不少地区和单位都为此召开了培训会。以北京为例,填写说明从20xx年的1页纸变为20xx年的5页纸。那么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到底有多严?

房产车库

少报一个平方米要写情况汇报

房产是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的重点,根据中组部的要求,住宅、商用房、厂房、仓库、自建房及车库(车位、储藏间)等都需要申报。

填报个人房产时,以房子是否已经在房产部门备案为准,而不是是否获得房产证;已经卖掉的房子,如尚未过户,也要填报;已签订购房合同,并登记到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名下但暂未取得产权证的“期房”、“纠纷房”等房屋类型也需填写。黑龙江在填报说明中表示,只要房产上一年度还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就必须要填写。 另外,自己或配偶与他人共有的房子,包括与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等共有的房子(含住宅和商铺等),也要填报;还需注意是否有父母、岳父母用本人或配偶、子女(指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义购买或自建的房屋。

房产套数以产权证明和购房合同为准,要逐套分别填写,只要房本是分开的,就需要分别填写。填报中,房产的具体地址、建筑面积和产权性质的填报,按照房屋产权证登记的内容逐一填写,地址要具体填写到门牌号,面积、交易价格要求填写具体数字,不能出现“??万左右”等模糊字样。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不少省份强调房产面积要按照“建筑面积”填写,即“套内面积(即实际面积)+公摊面积”的总和,并要求填写精确。湖南一单位在填报说明中透露,某同志填报的房产面积少报了1个平方米,则要求该同志认真写出情况汇报并请单位领导签批后上报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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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个人事项报告表填写

个人事项报告表填写

为使各级领导干部更好地理解《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现就《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以下简称《表一》)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以下简称《表二》)的填写,作如下说明。

一、《表一》和《表二》由各地区、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用16开型纸,统一印制,发给领导干部。

二、20xx年1月第一次填报时,《表一》第

(3)项填写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的情况,《表二》第(1)项、第(2)项填写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的收入总计金额。《表一》、《表二》其余各项均填写截至20xx年12月31日的现状。

以后逐年填报时,《表一》、《表二》各项均填写上一年的总体情况或者变化情况。

三、《表一》第(1)项“婚姻变化情况”,20xx年1月填报时应填写本人的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已婚、离异、丧偶等,以后逐年填报上一年度的婚姻变化情况,包括结婚、再婚、离婚以及丧偶等情况,丧偶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已婚的 1

20xx年1月填报时应填写配偶的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等内容。婚姻情况有变化的,应填写变化的时间、原因;如无变化,则填写无变化。

四、《表一》第(2)项中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包括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其他往来台湾有效旅行证件等,但不包括前往港澳通行证。填写“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应当包括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等内容。

五、《表一》第(3)项中的“因私出国(境)”,包括因私出国的情况和因私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情况。在填报时应注明因私出国(境)的时间和事由,如前往国(境)外探亲、访友、旅游、继承、接受和处理财产等。

六、《表一》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中所称“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所有子女,既包括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也包括未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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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书

篇七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新安排”威力有多大?

“扩大抽查比例”凸显威慑作用 “凡提必查”严防“带病提拔”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新安排”威力有多大? 新华网北京3月25日电(记者华春雨、朱基钗)记者近日从中央组织部获悉,中组部在去年底已对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作出安排。目前,全国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已基本完成了个人有关事项的集中填报工作,并就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郑重向组织作出书面“承诺”。 根据“新安排”,中组部将扩大随机抽查比例,从今年1月起实行“凡提必查”制度,进一步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强化抽查核实结果的运用,并建立干部诚信档案。 据介绍,2010年来我国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始集中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这项被称为“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如何运转,效果怎样,威力有多大?新华社记者用数字和实例进行阐释。 150万名领导干部需签“承诺”书 “家事”“家产”都要申报 要求政府公职人员申报财产等个人事项,在许多国家是通行的做法。我国的集中探索和实践主要依据是2010年5月中办国办修订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根据规定,我国的报告主体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据统计,2014年全国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达150万名。 按照要求,今年填写报告事项需要签“承诺”书,确保所填内容已与家人进行了认真核对,承诺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在报告内容方面,我国要求领导干部报告的事项内容有14项之多,报告表要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其中,涉及“家事”方面的有8项,主要包括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涉及“家产”方面的有6项,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投资等情况。 据了解,这些事项中还包括很多子项和需要勾选的项目,要报告的内容可谓细之又细。比如,房产信息要细化到具体地址和交易价格,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一项中,关于房产来源,就需要写明是购买、继承、接受赠与还是其他来源。在报告持有股票的情况时,还需要填写股票名称及代码、持股份额以及填报前一交易日股票总市值。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分析指出,不管是报告主体还是报告内容,这一制度设计都充分考虑了中国特殊的社会政治文化环境。“在中国‘小官未见得小权’,县委书记只是正处级,但其掌握的权力、控制的资源可不小。局长夫人说话可能会被当做是局长本人说话,把申报内容规定到‘家事’和‘家产’是十分必要的。” “扩大抽查比例”“凡提必查”建立“干净做官”倒逼机制 “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过去由于申报受理部门缺乏权威性,公众也缺乏了解官员申报情况的途径,导致监督流于形式。 2014年1月,中组部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在全国正式启动抽查核实工作,亮出了两把“利剑”——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随机抽查体现普遍性,每年集中开展一次。重点抽查体现针对性,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群众举报反映的对象等进行核实。 中组部2015年工作“新安排”明确提出,在去年基础上,还要将随机抽查比例由目前的3%—5%提高到10%。同时突出抓好重点抽查,从2015年1月起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查”。 两把“利剑”从存量和增量两个方面,不仅可以揭出一些领导干部的“不良家底”,更能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对“干净做官”起到倒逼作用。 “五个一律”威慑作用显现 “裸官”将难以藏身 制度规定,检查结果的运用坚持“五个一律”:即凡是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一律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未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求领导干部本人作出说明;有意瞒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发现违规问题的,一律责令其限期改正;涉嫌违纪违法的,一律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中组部“新安排”还规定:要研究细化抽查核实结果处理政策。重点针对故意欺瞒组织、不如实报告的行为,以及家庭房产、收入等“合法性”存疑的问题,明确政策界限,细化处理规定。 随着这一制度大网的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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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个人事项报告表

个人事项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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