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岸镇卫生院
绩效工资发放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卫生局: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绩效工资发放的文件精神,积极稳妥的做好我院绩效工资发放工作,促进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依据三政卫字(2012)第29号《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合理发放,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 发放形式
按照绩效工资发放有关文件的要求,我院制订了《渠岸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按照方案内容对每一位职工进行绩效考核,我们将绩效工资划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60%)足额发放,奖励性(40%)按当月出勤情况、工作完成情况、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综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发放。
二、 发放原则
我院按照“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大、负荷强、责任重”的工作岗位和人员倾斜;同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考核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医务人员的收入差距,以促进全院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具体发放办法
我院绩效工资发放具体结合上级有关文件和《渠岸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执行。
1、职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执行全额绩效工资。
2、职工病假在2月以内,绩效工资照发,超过2月不满6个月,从第3月起,停发奖励性(40%)绩效工资,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除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外,基础性绩效(60%)工资按70%发放。
3、职工事假一月内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的不满10个工作日,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40%)工资,超过10个工作日,除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外,基础性绩效(60%)工资按70%发放。
4、职工旷工一年内连续超3个工作日或累计5个工作日,停发1个月绩效工资(含基础部分与奖励部分),旷工一年内连续超5个工作日或累计10个工作日,停发3个月绩效工资(含基础部分与奖励部分),矿工一年内连续超10个工作日或累计20个工作日,停发6个月绩效工资(含基础部分与奖励部分),旷工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停发全工资(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如未解除聘用合同,停发当年绩效工资。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