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告
一、报告概述
(一)报告的功用。
报告,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的一种上行文文种,在我局公文中十分常见。作为行政机关法定文种的报告,和一些专业部门从事业务工作时所使用的、标题中也带有“报告”二字的行业文书,如“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立案报告”、“调查报告”等,不是相同的概念,注意不要混淆。
(二)报告的特点。
1.单向性。
报告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时使用的单方向上行文,不需要上级机关给予批复。在这方面,报告和请示有较大的不同,请示具有双向性特点,必须有批复与之相对应,报告则是单向性行文,不需要任何相对应的文件。为此要特意提请注意,类似“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的说法是不妥当的。
2.陈述性。
报告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时,所表达的内容和使用的语言都是陈述性的。本单位遵照上级的指示做了什么工作,怎样做的这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哪些不足,必然要一一向上级陈述。反映情况时,也要把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叙述清楚,向上级机关提供准确的现实性信息。这一点要与请示区别开来,请示有询问性和请求性,而报告自始至终都是向上级机关陈述情况,没有这两个方面的特点。
3.事后性。
在机关工作中,有“事前请示,事后报告”的说法。一般来说,报告是在开展了一段时间的工作之后,或是在某种情况发生之后向上级作出的汇报。
(三)报告的种类。
1.工作报告。
凡是用来向上级汇报工作的报告,都是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又可分为综合工作报告和专题工作报告两种。综合报告涉及面宽,要把主要工作范围之内的方方面面都涉及到,可以有主次的区分,但不能有大的遗漏。大到国务院提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政府工作报告,小到某单位向上级提供的年度、季度、月份工作报告,都属于这种类型。
专题报告的涉及面窄,只针对某一方面的工作或者某一项具体工作进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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