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本安全监督工作计划(方案)。
一、工程概况
二、安全监督依据:
1、《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397号令);
3、《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
4、《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6、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办法(鄂建设规[2009]01号)
7、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
三、安全监督的方式和流程:
1、安全监督检查方式主要有:程序性审查和现场监督检查。程序性审查为一次性审查。现场监督检查分为计划监督巡查和随机监督巡查。
2、巡查流程: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查看现场防护、文明施工情况;询问相关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反馈巡查意见,通报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情况做相应的处理;做出书面安全巡查记录
3、根据工程的工期及主要参建方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实施安全监督巡查。一般工程项目每两个月内巡查不少于一次;巡查中发现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项目,应列为重点监控项目,每月巡查不少于一次;被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承担的工程项目,每月巡查不少于一次;连续三次巡查中未发现安全隐患,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较规范,防护设施设置和使用情况良好的工程项目,其安全生产巡查次数可适当减少。
四、安全监督内容
1、对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
(1)与工程安全施工有关的资料及按规定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的情况;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