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投资计划的解构与规范
——以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为参照
陈 洁
? 2012-10-31 19:33:10 来源:《法学》20xx年第10期
【内容摘要】为适应全球金融商品和投资服务不断创新发展的现实环境,近年来,诸多国家的金融法制出现了从纵向金融行业规制向横向金融商品规制的发展趋势。其中,日本的《金融商品交易法》在“有价证券”的范围中导入“集合投资计划”概念以规制各类投资基金的情形颇受关注。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之际,从全面保护投资者的角度出发,日本对集合投资计划从组成到运营进行横向覆盖的制度规范经验堪值借鉴。
【关键词】集合投资计划 投资基金 法律关系 法律规制
为适应全球金融商品和投资服务不断创新发展的现实环境,近年来,诸多国家的金融法制出现了从纵向金融行业规制向横向金融商品规制的发展趋势。其中,日本的《金融商品交易法》在“有价证券”的范围中导入“集合投资计划” 概念以规制各类投资基金的情形颇受关注。 究其原因,在日益复杂多样的金融投资商品面前,集合投资计划这个概念“最大限度地把原来游离于法律之外的依据合伙合同、信托合同进行投资的各类金融商品和投资服务都作为了规制对象,扩大了证券的概念和范围。” 作为金融领域主流的“市场型间接金融” 的主角,集合投资计划的不断创新与规模扩张,给传统的资本市场法律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由于集合投资计划一般是销售给普通投资者的,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出发,对集合投资计划的组成与运营进行横向覆盖的制度建设和法制完善渐成共识。 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值修订之际,如何积极借鉴域外集合投资计划的
规制经验,对各类形式的基金加以合理有效的规制,以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业界责无旁贷。
一、集合投资计划内涵之界定
(一)基本内涵
作为一种广为流行的投资工具,集合投资计划是指集合众多小额投资者提供的资金,委托专业的投资机构代为管理与运作,投资于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或其他事业,由投资者按受益凭证共同分享利润或分担损失的一种投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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