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培养计划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打造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全面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学校计划实施“天津科技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计划”(以下简称研修计划)。
第二条 研修计划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天津科技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第二部分为“天津科技大学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第三部分为“天津科技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企业实践计划”。
第三条 为了保证研修计划顺利实施,学校在每年预算中设立专项经费,同时也鼓励吸纳其他资金支持。
第四条 研修计划由人力资源处牵头,教务处、科技处、国际交流处共同协助实施。
第二章 人选与条件
第五条 研修计划资助的人选为各学院(部)中青年骨干教师,列入天津市(及以上)重点学科、天津市(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重大科研项目的学术梯队骨干可优先派出。
第六条 “天津科技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旨在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外知名大学或学术机构进行访问研究,接触国际前沿、开拓学术视野、建立广泛联系、提升自身水平,提高学校学术
梯队水平和创新团队实力。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祖国,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术态度严谨,具有团结合作精神,身体健康。学成回国为我校教育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业务水平较高。长期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教学效果好,教学工作考核合格(以学校聘用制文件为准),科研业绩突出,原则上近三年业绩达到“二级副教授”水平(以学校聘用制文件为准,来校工作不满三年的,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并主持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一项。
3.从事自然科学类申请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从事社会科学类申请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经考核能满足出访要求。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