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第一章 贷款对象与条件
1、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城镇职工。
2、借款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1年);未按规定逐月缴存公积金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不具备贷款条件;
(二)职工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年以上且单位未有缴存不良记录,新调入、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有合法的购房合同和首期支付不低于购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
(五)持房屋所有权证贷款,以契税#5@p为准二年以内可申请装修贷款,超过二年不提供贷款;
(六)职工支取公积金后,须连续缴存一年以上,一年内不具备贷款资格;
(七)职工还清贷款后,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视为首次住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3、借款人及配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件;
(二)户口本;
(三)婚姻证明(除结婚证外的各种情况均须个人承诺且单位出据相关证明);
(四) 所在单位出具的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偿还能力的证明(个体经营者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最近三个月税单);
(五)单位代发工资账户及开户行;
(六)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它批准文件,购预售住房,需预售房单位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七)开发商开户行及账户。
第二章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额度:(一)新房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7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可上浮最高至30万元。
(二)贷款人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期限:最长不超过xx年,借款人贷款时如果接近退休年龄,贷款期限可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再延长五年(患有重大疾病或在高危岗位上工作的除外)。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