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实施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我校《高层次教师队伍建设系列计划实施方案》和“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为培养和造就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人才和团队,实现科技创新的可持续发展,学校决定实施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团队)培育计划,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团队的建设目标是争取入选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序列或者在满足国民经济重大需求中做出突出贡献。
第三条 已入选教育部创新团队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创新研究群体不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团队计划由科技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入选条件
第五条 团队的研究方向应体现国家需求,属国际重大科技前沿热点问题或学校优先发展的学科领域,鼓励学科交叉。
第六条 团队一般应以重点科研基地(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或国家级重点学科为依托,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团队 学术水平在国内本学科领域中应具有明显优势, 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第七条 团队带头人应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在团队中能发挥较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为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人计划”入选者,“ 973 ”首席科学家、人事关系在我校的“首 席 教授”、“特聘教授”。团队成员 应具有 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第八条 团队应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 10 人。团队带头人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资助的研究工作。
第三章 申请和审批
第九条 符合团队入选基本条件的,需由团队依托的校内二级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团队申请书》 ( 以下简称《申请书》 ) ,《申请书》必须包括团队组建方案和支撑条件等建设内容,以及依托单位保证支持团队建设的书面承诺,报科技处。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