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苏组通〔20xx〕38号
关于组织申报20xx年度江苏省 “企业博士集聚计划”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20xx年继续实施“企业博士集聚计划” 。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xx年x月x日以后,在我省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创(领)办企业,或到我省企业工作,或在我省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重大项目研发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申报条件
1、自主创业类
20xx年x月x日以后在我省创(领)办企业的博士,个人实际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20xx年5
月x日前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2、企业创新类
20xx年x月x日以后到我省企业工作,20xx年x月x日前已与企业签订劳动关系合同的博士。所在企业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资助对象创(领)办的;
(2)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培育对象、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产业教授”创(领)办的;
(3)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4)承担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
(5)列为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企业类基地的;
(6)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含,下同)以上企业创新平台的;
(7)民营科技企业。
如确定为受资助对象,须与企业签订相关协议,确保自接受资助当年起在企业工作2年以上。
3、企业博士后类
20xx年x月x日以后到我省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从事企业重大项目研发的博士后,20xx年x月x日前已完成进站手续。如确定为受资助对象,须与所在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企业签订相关协议,确保在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工作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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