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年职业见习计划”的运作模式
政府搭台、企业运作、青年参与
政府: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区县就业促进中心具体负责见习基地和学员的管理。
见习基地:符合各区县经济发展方向的,属于区县重点发展行业,能提供相应见习岗位的本市企业。
见习青年: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6-25 周岁(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放宽到30 周岁)的未就业青年。
二、“青年职业见习计划”的核心内容
2002 年初,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出了“青年职业见习计划”,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选择沪上众多知名企业作为青年见习基地,鼓励青年进入其中,在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上见习,从而提高青年的动手能力、敬业精神等综合职业素质,帮助因缺少经验屡屡遭拒的青年获得第一个工作机会,也帮助长期赋闲在家的就业困难青年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三、“青年职业见习计划”的实施成效
“青年职业见习计划”实施5 年来,结出了丰硕的果实。已有8 万多青年参加了见习,见习后学员就业率逾65%。见习学员纷纷表示:通过见习不仅丰富了自己的职业经历、增强了实际动手能力、培养了职业精神,而且对今后的就业也越来越有信心了。
四、职业见习期间的有关规定
1、每人每年度只能参加一次职业见习,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
2 、符合见习条件的青年可登陆“ 上海公共招聘网”(http://jobs.)查询相关见习岗位信息,选择适合的岗位直接在网上点击应聘。如有需要,也可前往就近的区县职业介绍所服务窗口(详细地址见反面)进行咨询报名。
3、见习学员必须由本人填写《职业见习申请表》,并有担保人 (家长签字),正式参加见习前须与见习基地签订《见习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见习期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每月补贴见习学员一定 的生活费,目前为450元,在享受生活费补贴期间不得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见习生活费通过银行发放。参加见习的人员须在第二个月 的23~27 日(周一~周六上午9:00~下午4:00)凭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失业保险部门(详细地址见反面)领取银行存折。见习学员领取见习生活费补贴期间不能注销该银行帐户,如遗失银行存折,由个人凭身份证到中山东二路585 号(近东门路)上海银行营业部办理银行存折挂失手续。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