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八大污染减排工程
(一)源头控制减排工程
1.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
2.合理控制人口规模。
3.严格控制机动车保有量。
4.强化资源环保准入约束。
(二)能源结构调整减排工程
1.加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
2.实现电力生产燃气化。
3.推进企业生产用能清洁化。
4.逐步推进城六区无煤化。
5.推进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减煤换煤”。
6.推动远郊区县燃煤减量化。
7.建立健全绿色能源配送体系。
8.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行节能降耗技术,从源头上降低能源需求,推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三)机动车结构调整减排工程
1.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2.不断严格新车排放和油品供应标准。
3.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
4.积极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5.促进行业机动车结构调整和污染减排。
调整公交车结构。调整出租车结构。调整客运车辆结构。调整渣土车和环卫车结构。调整货运车结构。调整低速汽车结构。
6.完善管理政策。
(四)产业结构优化减排工程
1.淘汰压缩污染产能。
2.整治小型污染企业。
3.建设生态工业园区。
4.推行清洁生产。
(五)末端污染治理减排工程
1.严格环保标准。
2.实施氮氧化物治理。
4.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六)城市精细化管理减排工程
1.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
2.严格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3.严格控制生活垃圾污染。
4.严格控制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等污染。
5.严格在用车和油品质量监管。
6.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7.提高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
(七)生态环境建设减排工程
1.提高绿化覆盖率。
2.扩大水域面积。
3.实施生态修复。
(八)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工程
1.将空气重污染应急纳入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成立市空气重污染应急专项指挥部,负责空气重污染的应急组织、指挥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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