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苏州大学20xx年江苏招生计划查询结果

苏州大学20xx年江苏招生计划查询结果

苏州大学20xx年江苏招生计划查询结果

苏州大学20xx年江苏招生计划查询结果

苏州大学20xx年江苏招生计划查询结果

苏州大学20xx年江苏招生计划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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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xx年江苏招生计划查询结果

苏州大学20xx年江苏招生计划查询结果

说明: 以上计划若有变动,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计

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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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苏州大学专业】苏州大学招生网站-苏州大学分数线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苏州大学专业】苏州大学招生网站-苏州大学分数线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性质、办学地址、学习形式和证书1、学校全称:苏州大学办学类型: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办学地址:天赐庄校区坐落于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独墅湖校区坐落于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阳澄湖校区坐落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8号。 2、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3、基本学制:四年、五年、七年4、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苏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苏州大学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录取批次、招生人数等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社会公布。 我校今年有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 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 按同一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和专业方向,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于第二

(三)学期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工作,第三(四)学期正式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某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学习。 我校今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有: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含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机械类[含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纺织类[含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三、报考条件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苏州大学。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外,作如下补充:医学影像学专业、护理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法医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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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苏州大学20xx年本科招生计划

苏州大学20xx年本科招生计划

来源: 苏州大学的日志

苏州大学20xx年本科招生计划

苏州大学20xx年本科招生计划

苏州大学20xx年本科招生计划

苏州大学20xx年本科招生计划

苏州大学20xx年本科招生计划

苏州大学20xx年本科招生计划

苏州大学20xx年本科招生计划

苏州大学20xx年本科招生计划

苏州大学20xx年本科招生计划

苏州大学20xx年本科招生计划

苏州大学20xx年本科招生计划

苏州大学20xx年本科招生计划

苏州大学20xx年本科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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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苏州大学20xx年招生章程

苏州大学20xx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苏州大学

学校地址:天赐庄校区坐落于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独墅湖校区坐落于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阳澄湖校区坐落于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8号 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苏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苏州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苏州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学生工作部、教务部、纪委、监察处、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江苏省教育厅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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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苏州大学20xx年招生章程(已经过主管部门审核)

苏州大学20xx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苏州大学

学校地址:天赐庄校区坐落于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独墅湖校区坐落于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阳澄湖校区坐落于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8号

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苏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苏州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苏州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学生工作部、教务部、纪委、监察处、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江苏省教育厅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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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苏州大学20xx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苏州大学20xx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苏州大学

学校地址:天赐庄校区坐落于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独墅湖校区坐落于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阳澄湖校区坐落于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8号

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苏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苏州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苏州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学生工作部、教务部、纪委、监察处、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江苏省教育厅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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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20xx年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xx年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现有26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2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苏州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具有相当规模,基础较为雄厚,办学效益显著,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

(一)招生专业:20xx年我校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型研究生(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体育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国际商务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新闻传播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会计硕士、药学硕士、农业推广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出版硕士、护理硕士)。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我校20xx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规模:本年度计划拟招生3300人(含推荐免试生),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请参考我校历年各专业录取人数。录取时依据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专业招生名额。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

20xx年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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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苏州大学20xx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简章及12、13、14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苏州大学2015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1计划”首批认定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其主要前身为创建于19xx年的东吴大学。学校现有天赐庄校区、独墅湖校区、阳澄湖校区三大校区,占地面积4058亩。学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29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自设专业),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含自设专业)以及2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27个本科专业。现各类在校生五万余人,其中研究生14249人,本科生25450人,留学生1433人。教职工5208人,其中两院院士5人、外籍院士1人、“千人计划”入选者12人、“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24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7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3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7人,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2363人。

二、学院简介

苏州大学艺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xx年的原苏州丝绸工学院工艺美术系。学院现下设产品设计系、服装与服饰设计系、视觉传达设计系、环境设计系、艺术设计学系、美术学系六个教学单位。

艺术学院通过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重创造性思维培养、知识面宽、基础扎实、综合素质好、专业能力和适应性强的教学体系,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在艺术设计史论、图案、染织、服装、服装表演等教学研究领域中,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近年来,学院不断扩大对外交流,加强国际合作,与法国、韩国等国家的高校建立了学术论坛、交流生和工作坊等多种国际交流与合作方式。教学质量跨入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在兄弟院校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艺术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现有教授21人、副教授26人,其中博士生导师4人(不含兼职)、硕士生导师42人、江苏省教学名师1人。学院拥有良好的实验设施,设有陶艺、染织、服装、数字动画、版画、计算机等实验室和工作室,纺织与服装设计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艺术设计实验教学中心为江苏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拥有设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计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艺术硕士(MFA)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xx年,艺术学被批准为江苏省首批优势学科建设项目。设计学类专业现为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全国艺术教育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践区、江苏省品牌专业、江苏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点。20xx年,设计学再次被批准为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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